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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管大队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助理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发[2019]5号)、(冀政字[2019]22号)、(冀政办字[2020]144号)、石栾双随机办[2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区城管大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栾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职能范围内抽取相关监管服务对象,抽取比例为100%。
三、抽查事项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悬挂品。
四、抽查依据
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成员科室负责具体实施抽查工作。
2. 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 公示信息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
2. 对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2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向外公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机制,设立以大队长为组长,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及各科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强化考核督导。各科所队室要严格工作责任落实,对推进随机抽查工作不力的,监察科要给予通报批评;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栾城区城管大队“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2021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1:
石家庄市栾城区城管大队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区城管大队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军校 城管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焦振国 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宋 彬 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梁宏春 城市工作中心主任
成 员:张飞耀 办公室主任
邢 杰 大队长助理
张 亮 法制科科长
王晓东 广告科科长
刘银省 监察科科长
刘彦立 数字中心主任
冯志雄 市政维护所所长
高润波 环卫科科长
孟祥连 收费科科长
邢庆禄 亮化科科长
郭威勇 农环科科长
附件2:
栾城区城管大队2021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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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划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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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任务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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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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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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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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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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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对象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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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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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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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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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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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家庄市栾城区城管大队随机抽查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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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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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家庄市栾城区城管大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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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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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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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悬挂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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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户外牌匾广告制作的企业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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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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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所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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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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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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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家庄市栾城区城管大队随机抽查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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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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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家庄市栾城区城管大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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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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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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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悬挂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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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户外牌匾广告制作的企业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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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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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所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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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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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区城管大队2021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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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划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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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任务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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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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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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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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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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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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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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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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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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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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