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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栾城区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8    来源:环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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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栾城区分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充分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内容,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
一、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多种渠道与形式,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及分工及职能、执法、监测等相关内容,公布了公众举报投诉电话、地址等等。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我局通过政府信息网后台对日常公开内容进行及时有效的公开,对重要工作开展、重大活动等内容,及时向上级网站、区新闻媒体报送,提高工作知晓程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截至12月31日,累计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32条。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为更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主要改进措施: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工作成效。二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把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内容作为公示重点,让老百姓看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是持续加强宣传力度,充分结合每年的“六五”宣传等工作,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
四、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计划
2019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工作成效。
(一)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时间要求等。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重点,方便老百姓需求。
(二)进一步完善载体利用。建立健全公开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系统,确保各项公开信息及时、有效。从信息产生源头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实现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对标先进、培训指导等方式对政务信息公开人员进行能力培训,确保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整体提升。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继续加大行政执法、活动开展、社会服务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发布的实效性。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栾城区分局
2019年1月28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