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8〕3号)文件规定,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本次申报企业吸纳社保补贴的单位共2家:
石家庄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符合政策要求吸纳19名毕业两年高校毕业生,申请补贴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7月,申请吸纳就业社保补贴134693.99元;河北阳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符合政策要求吸纳1名毕业两年高校毕业生,申请补贴时段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申请吸纳就业社保补贴12946.45元;以上2家企业20名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共计拨付企业吸纳社保补贴金额147640.44元。如有异议,请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6日。
监督电话:0311-88030072 0311-88035603
附件:保险明细表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