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石家庄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石人社字〔2021〕38号)文件要求,经初步审查,下列人员符合石家庄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现公示三个工作日(自2024年 8 月 22 日至2024年 8 月 26 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于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85441001
冶河镇 就业困难人员公示
序号
所属社区(村)
姓名
类别
1
大营村
焦文波
城镇“4050”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