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石家庄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石人社字〔2021〕38号)文件要求,南高乡社会保险事务所对5月份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
现对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5月31日)。
监督电话:0311-85549100。
附件:2024年5月南高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名单20240529
石家庄市栾城区南高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