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
2024年第二十二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石家庄市栾城区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区双随机办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十二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保安服务业检查、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检查、对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的抽查、爆破作业单位监督检查、对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的监管、对第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的监管、对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的监管、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的监管、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监管
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的安全检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行政检查)
区消防大队: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抽查对象范围:全区易制毒行业、旅馆、治安保卫、公章刻制业、废旧金属收购、典当行业。
抽取比例: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等级抽取涉及行业共计不低于5%。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监管单位,由各单位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监管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可直接在APP端查看),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联合抽查由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牵头,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区有关部门为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各部门负责并具体落实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通知检查对象,电话通知或下达检查通知书,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需要检查对象配合的事宜。
3.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以上操作可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手机APP上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双随机办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做好牵头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抽查任务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落实“应联尽联”,提高检查效率。牵头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统一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其他检查人员应各司其职,配合、服从安排,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四)寓监管于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五)按时公示结果,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石家庄市栾城区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及时回填后续处理结果,形成完整闭环。
(六)认真总结经验,定期反馈情况。牵头部门要认真总结联合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梳理汇总一至两个典型案例。工作总结、统计表和典型案例于每次抽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汇总上报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lcqjgqd@163.com)。
检查中遇到的各条线的业务问题,请对口咨询各相关监管部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应用中遇到的问题,请咨询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8031256)。
石家庄市栾城区“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石家庄市栾城区
2024年第二十二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随机抽查企业(户) |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人次) |
涉及检查部门(个) |
检查项目(个) |
抽查结果 |
抽查结果处理 |
现场解答疑难问题(个) | |||
发现问题事项(项) |
发现问题企业(户) |
责令改正(户) |
应列入异常(户) |
涉嫌违法立案调查(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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