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栾城区冶河镇人民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 号)、《石家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石政函〔2019〕58 号)、《关于开展石家庄市乡镇街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石双随机办〔2024〕5号)、《2024年度栾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抽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部门联合,提升联合抽查的地位和作用。
(三)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四)完善工作流程,实现抽查工作的闭环管理。
(五)开展督查考核,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基础支撑。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根据机构改革后乡镇街道职能调整情况、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三定”方案中的监管职责等完善“一单两库”等基础信息。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责任单位:乡镇街道执法机构;完成时限:5月前)
(二)强化联合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全面推行部门联合抽查模式。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除特殊情况外,部门联合抽查次数占比、户数占比均实现 100%,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辖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切实压缩涉企检查数量,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责任单位:乡镇街道执法机构;完成时限:全年)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 号),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要达到100%。推动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对接,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运用,探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在预判式监管上实现新突破。
(责任单位:乡镇街道执法机构;完成时限:全年)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认真梳理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不仅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官方网站等方式加强宣传报道,还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各部门要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既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又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标准的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综合素和执法能力,满足联合抽查工作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责任单位:乡镇街道执法机构;完成时限: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尽职履责,要先试先行、做好表率,要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推进落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要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积极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在提升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上做文章,着力提升随机抽查工作效能。要采取适当方式,运用好督导检查“指挥棒”作用,加强对本乡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以督查促问题发现、以督查促整改落实。牵头机构要强化对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导检查,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现象。要认真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