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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栾城区栾城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合抽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4-07-16    来源:栾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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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栾城区栾城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合抽查计划

根据市双随机办《关于开展石家庄市乡镇街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双随机办《关于编制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我工作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计划:

一、随机抽查原则

抽查计划的制定,要根据省市县的工作要求,在确保年度随机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总数5%的前提下,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大幅度减少对企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充分释放出“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红利,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随机抽查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常态化,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次数占比要达到抽查企业总次数的95%以上。

二、抽查范围

抽查的范围:辖区内重点监管行业、高危行业、群众投诉热点行业等并且抽查总数比例不低于辖区企业的5%。

三、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栾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系统随机抽取工作和平台操作指导工作。

2、跨部联合抽查由发起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负责实施市场主体行政检查工作,无法独立完成的专业抽查事项,提请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助指导完成。

(二)检查方式

1、对企业实施行政检查一般应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检查、网络检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各部门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进入企业后执法人员,要结合工作内容和相关方针政策等,做好政策宣讲、政策兑现等活动,千方百计为企业和项目纾困解难并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做好服务保障。

(三)抽查结果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后续处理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局信用监管管理股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筹划部署,抓好任务落实。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乡镇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 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栾城区乡镇街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

跨部门联合抽查牵头部门要组织实施,相关业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检查人员要按照随机抽查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监管服务并举,减轻企业负担。

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

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栾城区乡镇街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

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并送统计报表。

石家庄市栾城区2024年度栾城镇街道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
务名称
抽查类型 抽查比例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发起部门 联合部门 抽查时间
2024025 2024年栾城区部门联合抽查025 联025 2024年度栾城区第二十五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随机抽取高风险企业不低于10%、中高风险等级企业不低于5% 区栾城镇: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的监督检查;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对林地及林木资源的监管;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无害化处理场所的监督检查;对农药产品抽查;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后的监督检查;城市树木移植或砍伐审批后的监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检查;对工贸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对违反《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监督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辖区内重点监管行业 区栾城镇人民政府 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7月至11月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