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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版
发布时间:2024-07-01    来源: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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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版
单位名称 序号 抽查类别名称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及要求 备注
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 1 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监管 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情况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等。 现场检查 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否设置专职安全保卫机构,配足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职尽责,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器械,技防建设是否符合标准并正常运行,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物防建设是否符合建设标准,银行自行押运的运钞车车况、押运作业人员执行任务的规范操作情况,制度、预案、登记记录等有关资料情况;数据中心及联网监控中心安全情况,枪支安全和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等。  
2 保安服务业检查 保安服务公司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现场检查 是否获得公安机关许可从事保安服务;是否超范围开展保安服务;是否经公安机关审核变更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是否按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是否按规定核查客户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是否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违法保安服务要求;是否按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是否按规定留存保安服务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是否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是否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个人隐私;是否删改、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是否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是否对保安员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是否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现场检查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是否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是否按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  
保安培训单位备案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现场检查 保安培训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或者办理变更,是否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条件。  
保安培训内容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现场检查 是否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开展保安培训;是否以保安培训为名进行诈骗活动;是否以实习为名,派出学员变相开展保安服务。  
保安员资质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现场检查 是否获得保安员资格证。  
保安员提供保安服务内容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所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现场检查 是否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是否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是否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是否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是否删改、扩散保安服务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3 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检查 旅馆业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关于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 实地检查 是否落实住宿验证登记、访客管理、贵重物品保管和值班巡查等制度情况;是否按要求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情况;有无淫秽xx表演、卖x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公章刻制业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 实地检查 承接印章刻制业务是否超出许可范围;是否按照规定取消准刻审批,改为信息化备案,并按照规定的名称、规格、式样和数量如实登记采集;是否1日内完成公章刻制;是否有伪造、私刻公章违法犯罪行为。  
废旧金属收购业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 实地检查 是否如实登记收购物品信息;是否经营赃物、走私物品、来历不明物品及抵押中的物品,或者有赃物、走私嫌疑的物品,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经营和特许经营的其他物品。  
典当业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典当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 实地检查 是否执行验证、登记制度;是否承接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典当的物品。  
机动车维修业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 实地检查 承修机动车或者回收报废机动车是否按规定如实登记。  
歌舞娱乐、游戏游艺场所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 实地检查 是否有卖x嫖娼、赌博、吸贩毒品、组织淫秽表演、营利性陪侍等违法犯罪活动;场所设置的包间是否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包间是否安装了内置锁。  
4 对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的抽查 对营业性射击场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条例》。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上检查 检查枪支弹药配置状况、保管设施、涉枪人员、制度落实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变动情况。  
5 爆破作业单位监督检查 对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上检查 爆破作业单位、作业人员资质检查,爆破作业安全检查。  
6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现场检查 是否落实信息网络安全规定。  
7 对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的监管 对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的行政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销售、使用、仓储易制毒化学品,相关台账是否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仓储设施是否完备安全。  
8 对第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的监管 对第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的行政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相关台账是否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9 对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的监管 对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的行政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销售、使用、仓储易制毒化学品,相关台账是否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仓储设施是否完备安全。  
10 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的监管 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的行政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相关台账是否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版
单位名称 序号 抽查类别名称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及要求 备注
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 1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三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二条。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上检查 是否设置保卫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报公安机关备案;保卫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职;是否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技防建设是否符合标准并正常运行;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 对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的抽查 对动物保护、科研单位的监督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条例》。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上检查 检查枪支弹药配置状况、保管设施、涉枪人员、制度落实情况。  
3 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抽查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上检查 爆破作业单位、作业人员资质检查,爆破作业安全检查。  
4 对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的监管 对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检查其他社会组织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销售、使用、仓储易制毒化学品,相关台账是否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仓储设施是否完备安全。  
5 对第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的监管 对第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检查其他社会组织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相关台账是否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6 对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的监管 对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检查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销售、使用、仓储易制毒化学品,相关台账是否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仓储设施是否完备安全。  
7 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的监管 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检查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相关台账是否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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