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专题专栏 >>双随机、一公开 >>公示公告
关于加强石家庄市栾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市场监管局
【字体: 】    打印
关于加强石家庄市栾城区双随机、一公
监管工作的通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4年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2024年石家庄市栾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相关部署,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明确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二 、规范到位,确保效果
(一)各单位进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时,应由牵头部门起草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提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签发由牵头部门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执法监管平台”,并在平台制定任务,开展抽查。抽查实施方案样式可参考附件。
(二)各单位要以提高监管效能为目标,持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100%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开展随机抽查。在巩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深化运用场景,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
(三)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属于本单位管辖的,要及时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主体进行相应的调查、立案工作,并及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外公示。发现问题不属于检查单位管辖的,要按照《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要求及时做好抄告、移送工作,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尤其是发现根据经营地址无法联系的企业,要及时抄告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工作。接收到其他单位或本单位其他科室报送的抄告、移交资料,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如经复核发现确有问题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按照《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要求及时回复报送单位。如经复核未发现问题的,也应按照《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要求及时出具书面回复。
(四)检查人员要及时将处理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上的“后续处理”模块,原则上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后续处理结果的录入。各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工作,防止后续监管脱节,确保后续处置达到100%
三、重视培训,加强宣传
(一)各单位要加强“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培训工作尤其是针对系统管理员的相关培训。如确需更换本单位系统管理员的,应做好新旧人员的工作交接及新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二)日常操作中,如在系统操作上有疑问,应及时咨询“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操作不熟练,应在系统中使用测试计划和测试方案进行测试,确保无误后方可在正式系统上录入。
(三)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全方位组织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宣传报道,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动态信息,集中展示工作成效。
 
联 系 人 :刘珊珊、何娟 
联系电话:0311-88031256
电子邮箱:lcqjgqd@126.com
 
 
 
石家庄市栾城区“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34

附件:实施方案模版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