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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区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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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区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中央及省、市、区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相关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石家庄市栾城区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期待、新要求,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机关内部处室(单位)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提升、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力量配比有待加强。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站位,细化信息管理。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优化工作分工配合,提高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深入贯彻执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条例和办法,健全完善我局配套制度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石家庄市栾城区水利局
2022年1月29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