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0311-88031143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事前公开
|
事后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行政执法公示 >>事前公开 >>民政局
石家庄市栾城区民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民政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    来源:
【字体: 】    打印

区民政局综合执法大队、各相关股室:

现将河北省民政厅印发的《河北省民政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试行)》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综合执法大队及股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学懂吃透文件精神,把握好尺度界定,确保每名工作人员懂规则、会运用,保证民政行政行为合法、合理、便民、高效。

全区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需依据《河北省民政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试行)》严格执行,严禁任性执法,严禁不作为、乱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