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石家庄市栾城区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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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剧灵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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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5501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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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 |
执法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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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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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01 |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
行政处罚 |
栾城区统计局 |
统计三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2009年6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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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6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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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 |
3个月 |
同法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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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02 |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
行政处罚 |
城区统计局 |
统计三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2009年6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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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6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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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 |
3个月 |
同法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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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03 |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
行政处罚 |
城区统计局 |
统计三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2009年6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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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6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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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 |
3个月 |
同法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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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04 |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
行政处罚 |
城区统计局 |
统计三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2009年6月28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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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6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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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 |
3个月 |
同法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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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05 |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
行政处罚 |
城区统计局 |
统计三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2009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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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6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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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 |
3个月 |
同法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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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06 |
迟报统计资料,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
行政处罚 |
城区统计局 |
统计三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2009年6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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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6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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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 |
3个月 |
同法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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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07 |
违反全国经济普查规定 |
行政处罚 |
城区统计局 |
统计三科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18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702号公布)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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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6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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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 |
3个月 |
同法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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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08 |
违反全国农业普查规定 |
行政处罚 |
城区统计局 |
统计三科 |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8月23日国务院第473号令)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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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6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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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 |
3个月 |
同法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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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09 |
违反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
行政处罚 |
城区统计局 |
统计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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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6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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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 |
3个月 |
同法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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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10 |
违反统计调查证管理规定 |
行政处罚 |
城区统计局 |
统计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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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2017年6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6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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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 |
3个月 |
同法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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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001 |
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
行政检查 |
城区统计局 |
统计执法监督处和农村、工业、能源、投资、社会科技、服务业、贸易外经等专业处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2009年6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七条、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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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统计条例》(2004年11月27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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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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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002 |
对涉外机构遵守涉外调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其它情况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城区统计局 |
统计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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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调查管理办法》(2004年10月13日国家统计局令第7号)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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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范围限于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区域内的涉外调查机构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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