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的公告
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意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即日起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进行集中清理。
此次清理的对象是2022、2023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对于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现将2022、2023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如你单位尚在经营中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后,到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如登记的住所已发生改变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如已终止经营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我局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如对本公告有异议,请及时向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88031256)。
特此公告。
附件: 栾城区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
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