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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8    来源: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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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
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按照《2022年石家庄市栾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栾城区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区应急局决定组织开展本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年5月5日至5月26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跨部门随机抽查依照《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对抽查事项实施全覆盖。
、抽查对象范围、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一)抽查对象范围
全区执法监管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及工贸等相关企业。按照企业风险等级,从A级、C级两个等级企业名单中进行抽取。
(二)企业信用分类等级运用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重点对区执法监管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及工贸等相关企业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差异化抽查。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A级的,抽取比例为3%;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C级的,抽取比例为5%。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监管单位,由各单位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说
1.本次联合抽查由区应急局牵头,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有关部门为: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等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对企业实施联合抽查时,由区政府统一组织,一次性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应急局做好牵头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抽查任务的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应急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公示。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联合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梳理汇总,并于5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统计表和典型案例上报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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