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方金融机构:
现将《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抽查工作。
栾城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石家庄市栾城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石家庄市栾城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联合抽查对象及比例
1、随机抽查对象。各小额贷款公司。
2、按“已成立”状态的50%抽取企业。
二、抽查时间
2021年12月8日至12月30日。
三、抽查事项
抽查检查事项如下:
1.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务类检查;
2.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事项备案检查;
四、抽查步骤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执法人员负责进行检查。对认领的名单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区局信用监管科反馈并退回。
(二)按照上级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要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业务指导,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梳理检查对象是否存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失信记录”“抽查抽检”等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四)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负责牵总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好现场操作及检查培训工作,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各抽查人员做好现场检查工作。
(三)加强工作反馈。要积极发现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全面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各人员在抽查时要佩戴口罩,做好人员及车辆的消杀工作,入企检查时要尽量保持距离,避免人员过度聚集,严禁接受企业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