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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 16:56 来源: 【字体: 打印

 

石栾政办函〔20253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栾城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10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栾城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工程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党中央、省、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决策部署,根据石家庄市老旧小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栾城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力度,突出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居民打造设施完善、环境良好、管理有序的居住环境,全面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任务目标

栾城区2025年改造老旧小区6个,涉及电力局家属楼、人事局家属楼、县医院家属楼、烟草公司家属楼、国税局家属楼、建设局家属楼,共14栋楼,460户居民,总建筑面积5.2475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后基本实现“住用安全、设施完善、功能齐备、出行方便、环境整洁”的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1.科学制定改造方案。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问卷调查,充分征求居民意愿,根据居民意愿科学制定每个小区改造方案,推动设计师、建筑师进社区,发挥专业人员桥梁纽带作用,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设计项目改造方案,做到“一小区一方案”的改造模式,对老旧小区进行整体设计、整体施工,改造方案在小区公示,上报市旧改办会审。

2.统筹专营设施改造。通信、供电、供热、供水等公共服务设施主管部门和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专营单位依据城镇老旧小区年度改造计划,制定通信、电力、供水、供热等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改造计划。专项改造计划应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同步编制、同步实施、同步竣工验收。

3.明确重点改造内容。对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做好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基础上,重点做好改造水、电、热等老旧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完善消防设施,打通消防通道;整治架空线路,采取捆扎、迁改入地、架设桥架等方式,消除弱电“蜘蛛网”;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在合适位置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因地制宜给小房引入电源,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问题,消除“空中飞线”;推进停车场建设,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改造全民健身等公共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二)多方筹措资金

积极构建多渠道、可持续的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模式,确保资金充足,改造内容全面,“一次改造,全面见效”。一是积极多方争取中央、省资金支持;二是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和专营设施改造,要在当年预算中合理安排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三是“水、电、暖、”和通信等专营单位制定专项改造方案,加大专营设施改造资金投入;四是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申请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五是鼓励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归集、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六是积极吸引专业机构及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各类公共设施的改造与运营。

(三)加强改造过程管理

1.完善居民参与机制。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广泛开展党组织引领的基层协商,主动了解居民诉求,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和监督施工、竣工验收等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

2.落实质量安全制度。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竣工验收备案制、工程质量负责制,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建筑工程质监、安监部门作用,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杜绝安全隐患。

3.加强项目施工管理。有序安排施工队伍进场,避免出现相互干扰。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大面积破除路面、大范围设置围挡,防止路面反复开挖,减少对居民生活影响。

(四)强化小区长效管理

将改造后的管线设施设备产权依据法定程序移交给专营单位,切实维护管线设施设备改造成果。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的物业管理模式,鼓励引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巩固改造成果。推进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进程,条件成熟的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不具备条件的小区,要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有关规定,由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统一管理,完善后期管理长效机制,维护整治改造效果。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建立可持续更新改造机制。

四、进度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5年3月底前)

每个小区按照不低于小区居民户数80%的比例,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充分征求居民意愿,切实将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纳入改造内容。完成项目的立项、可研、初设等项目手续。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和造价单位对改造项目工程量和投资进行概算,出具改造项目施工方案和施工设计图纸,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算评审,并依规组织招投标活动。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采取联合审查、告知承诺、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改造进度。

(二)实施阶段(2025年4月-10月)

取得相关手续后,组织中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力争早开工、早竣工。改造中选取居民代表参与施工监督和安全管理。改造完成后,组织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居民满意度未达到80%的,需根据居民意愿进行整改提升,直至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10月底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部完工。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5年11月-12月)

组织设计、造价、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并出具竣工决算,按照相关规定报财政进行决算评审并办理决算手续,对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总结,相关材料报市旧改办,并开展省、市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评选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栾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积极对接,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

区住建局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改造工程的实施,协调有关问题,及时处理改造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做好衔接、各担其责,尽职尽责履行工作职责。社居中心负责协调推进、居民全程参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竣工验收备案制、工程质量负责制,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主体责任。

(三)加强监督管理

定期召开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专题会议,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产权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施工单位要及时收集和吸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居民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落实。

(四)做好宣传引导

充分宣传、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改造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激发群众改造热情,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提高改造工作水平,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附件:石家庄市栾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

 

 

附件

 

石家庄市栾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责任分工

 

组  长:王立珍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邵金成    副区长

成  员:顾江平    区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张建强    区住建局局长

王云刚    区财政局局长

李彬锋    区数政局局长

        王立伟    区发改局局长

        王瑞锁    自然规划分局局长

        范伟哲     区水利局局长

        张会益    区城管局局长

  玉    区社居中心主任

        郭栓存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孙  钊    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周圆圆    区联通公司经理

        李  军    区移动公司经理

        殷  侃    区电信公司经理

        冯朝蓬    区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石家庄市栾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强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牵头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物业用房、环境等改造指导。

区发改局负责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计划申报、投资管理指导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违建拆除指导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建设指导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中央财政补助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指导,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支持,制定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成效显著地区激励政策,会同区税务局负责水费减免政策指导工作。

自然规划分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用地及规划许可指导工作。

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指导工作。

区社居中心负责配合住建部门按照不低于小区居民户数80%的比例,开展问卷调查,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结合老旧小区实际纳入改造内容。

区消防大队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指导工作。

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区电信公司、区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城镇老旧小区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移动通信设施改造指导工作。

区供电公司负责城镇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架空线规整(入地)供电指导工作。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