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栾政函〔2024〕26号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H(2022)7号地块划拨决定书的批复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撤销H(2022)7号地块划拨决定书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同意位于宏达路以南、善众寺街以东面积为11743.45平方米(合17.62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并撤销土地利用监管监测网上H(2022)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地块划拨决定书》。你局要及时做好该地块西侧未征土地征地工作,完善规划范围内征地手续,待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后,该地块按新的规划用途完成供地,尽快开发建设,消除批而未供状态。
此复。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