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栾政函〔2024〕30号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
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加强文物保护,对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规定,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苏味道墓、赵家庄革命烈士墓于1999年3月20日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就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
附件: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一、苏味道墓
苏味道墓位于栾城区冶河镇苏邱村内。苏味道于唐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卒于四川眉州,归葬栾城。自清代到现在的《栾城县志》对苏味道墓均有明确记载:“唐苏鸾台味道墓在城西北十八里苏邱村。”原来苏味道墓为一黄土堆起的高大坟墓,墓底直径约15-20米,高约7-8米(1947年前后),墓周有4眼水井,砖砌,井边有一小凉亭,由于苏邱村的发展,居民住宅的扩建,苏味道墓已经被村子包围了。
苏味道是唐武则天时期的宰相,他的诗作《正月十五夜》被誉为古今元宵诗第一,“火树银花”至今脍炙人口传诵不衰。苏味道三度为相,任眉州刺史时卒于任上,他去世后归葬故里栾城,当时留一子于眉山,至宋代出现了一代文学巨匠“三苏”父子。这在唐、宋史书中均有记载。1998年,我县经省、市文物专家协助策划,对苏味道墓进行修复。修复后的苏味道墓坐落在原墓址上,封土高4米,直径10米,加了墓台及4座井亭,墓台周围由草白玉栏杆围绕,墓前立有4通石碑,“苏味道神道碑”、“眉山发迹碑”、“三苏发祥碑”、“苏味道墓修复碑记”卧碑。苏味道墓于1999年3月被县政府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苏味道墓由冶河镇苏邱村委会负责日常看护。
保护范围:以苏味道墓台基为基线,向东外扩5米至苏邱村广场,向西外扩4.5米至民居,向南外扩5米至墓前广场,向北外扩5米至民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线为基线,向东外扩25米至民居,向西外扩5米至民居,向南外扩30米至民居,向北外扩5米至民居。
赵家庄革命烈士墓位于西营乡赵家庄村南,栾城烈士陵园内,1947年11月,在解放元氏县战斗中牺牲的一部分烈士安葬于此,2002年,为了把烈士墓地维护好,在原址占地9.8亩的基础上,修建了围墙、大门、栽植了部分树木,陵园始见雏形。2007年,为了纪念栾城解放60周年,县委、县政府投资60余万元,在园内修建了无名烈士墓和烈士纪念碑,新建了门卫室,打了机井,补植了树木,进行了草坡绿化,硬化了广场和通园路,陵园无名烈士墓中,安葬着76名解放元氏县战斗中牺牲的烈士。陵园内建起革命烈士纪念碑,纪念碑总高11.97米,碑身高1.947丈(约合6.49米,是为了铭记1947年栾城解放的日子)。2021年,烈士陵园提升改造,占地从9.8亩扩建到30亩,门前道路从6米拓宽到12米;新建区革命纪念馆和忠义平台,整修烈士纪念碑、纪念亭、烈士合葬墓和雕塑等;增加墓区面积,并预置拟迁入烈士墓穴186穴。赵家庄革命烈士墓于1999年3月被县政府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日常管理。
栾城烈士陵园现为红色文化纪念场所,先后被命名“石家庄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石家庄市国防教育场所”、“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栾城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保护范围:以墓地边线为基线,向东外扩4.03米至陵园围墙,向西外扩8.99米至陵园围墙,向南外扩7.53米至墓前广场绿化区,向北外扩3.94米至陵园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线为基线,向东外扩5米至河北云开钢塑管业有限公司,向西外扩5米至河北盛益肥业有限公司,向南外扩72.23米至陵园内纪念碑,向北外扩5.77米至赵家庄西路南8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