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法规 >>区政府文件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9 16:30 来源: 【字体: 打印

栾政发〔20243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

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栾城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18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栾城区

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教育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印发了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61号),要求各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已经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地区,从2018年开始,要积极努力,树立典型,争取尽快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标准,组织申请国家评估认定。

根据《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3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创建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进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总要求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总方略,以构建公平、优质、创新、开放的教育体系为指引,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均衡配置资源和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坚持统筹规划、城乡一体、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通过调整优质教育资源布局,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名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每一名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让每个孩子享有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义务教育发展与城镇化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消除城镇“大校额”“大班额”,农村小规模学校达到相应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教师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区域内城乡教师轮岗交流深入推进,教师队伍结构素质进一步优化,学校内涵建设得到加强,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改善,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特殊群体义务教育水平显著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教育教学质量更加优质,社会认可度大幅提高。到2025年底,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社会认可等主要指标达到优质均衡评估标准,顺利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省级评估和教育部核查认定。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1.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布局。推进新一轮教育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优化教育布局规划。强化主体责任和联动意识,科学配置全区义务教育资源。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要突出重点,解决问题,确保相关规划项目落地,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发展需求以及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国家优质均衡要求,修编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确保2025年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标准“四统一”(即: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区统计局,各乡镇政府)

2.优化城镇教育资源配置。积极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改善城镇学校办学条件。现有学校未达到优质均衡标准的,要通过规划优先、新建、改扩建等措施拓展办学空间,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优先保障学校建设用地,相关乡镇政府积极开展土地征收及组卷工作,通过增加城镇教育用地,新建改建标准化学校,缓解城镇学校入学压力。抓紧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音乐、美术等专用教室升级工程,通过优化组合,确保音乐、美术等专用教室建设达标。(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栾城分局,相关乡镇政府)

二)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

3.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科学划定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做到片区内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就近、免费、免试入学。继续执行我区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并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全面推进“阳光招生”,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公安局栾城分局)

4.解决大校额等突出问题。通过扩大增量、用好存量、规范招生、合理分流等措施加快消除现有校额问题。全面落实巩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对班额、校额的规定标准。凡立项新建、改扩建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严格执行评估办法要求(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相关乡镇政府)

5.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互联网+教育”,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课程资源共享。加大设施设备投入力度,全面提升学校教学仪器装备、标准功能室建设、图书增加与更新和教育信息化水平。构建智慧教育环境,加大智慧校园建设力度。推进资源共建共享,打造一批具有栾城教育特色的精品资源。(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委网信办)

(三)优化育人环境提升教育质量

6.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实施意见石教〔202344号),引导学生提高文明素养,树立远大志向,培育家国情怀。拓展社会实践基地,提升校外教育基地的功能和质量,培养学生勤于实践的能力。加强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开展红色研学、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环保教育等各类专题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思政课建设,开思政示范校创建,选树思政课示范团队、示范课程、示范课堂。依托赵家庄烈士陵园、南高乡隆化知青小镇等红色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共建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创建形式多样的“行走课堂”。创建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题教学、在线课程、特色课堂、实践教学“四位一体”立体教学格局,推动思政工作上水平出特色。(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团区委)

7.坚持“五育并举”深化素质教育。强化音体美、道德与法制、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重视心理与健康教育,确保国家课程方案严格执行,使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满足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课程体系落地并稳步推进,为培养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良好基础。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提供智力保障和物质支持,确保师资相关场馆配备满足课程实施需求,保证教育资源的均衡、合理分配开展“跑操+”课间操等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内进行一小时的体育锻炼。实施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养普测做好中小学生健康服务加强近视防控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定期进行心理测评或评估,配备专职或兼职心理老师,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通过人员招聘、外聘、医疗机构委派、专兼结合等方式,逐步解决全公办中小学校医短缺问题。(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

8.优化教育科研提高育人质量。始终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目标,立足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兼顾科学理性与人文关怀,紧抓落实学生核心素养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建设。优化课堂教学模式,构建高效课堂。在新课程标准的指导下,重构课堂教学环节,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观,以课程育人为终极目标,关注教学设计中情境的创设,注重学生正确价值观念的树立与家国情怀的厚植。优化教科研活动,持续开展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研学工作,积极探索各学科体系以及跨学科融合培养学生终身发展和适应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必备品格关键能力的问题。重视学科名师、骨干教师等的示范引领作用,抓好评优课的推选工作,以赛促学、以评促教。阶段性总结课程改革经验,加强过程中的培训指导,开展视导检查,促进经验推广。积极开展名师工作室交流活动。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教学改革,线上教学、智慧课堂等多种“互联网+课堂模式适时推进,进一步强化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有效融合。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教育改革,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共同进步。(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9.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落实“双减”政策,做大做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清零,防范化解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隐患,推进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全覆盖。落实“义务教育是国家事权,依法由国家举办”的要求,积极稳慎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严格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增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前课后服务全覆盖,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服务。提升服务水平,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开展分段式课后服务,积极开展市级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示范区和示范校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市公安局栾城分局、区司法局,各乡镇政府)

(四)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公平

10.切实加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统筹解决义务教育段学校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持有我《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我公办学校就读的,由中心校100%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切实维护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按政策规定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市公安局栾城分局、区财政局)

11.持续提高特殊教育服务水平。依法保障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以坚持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集中教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为原则,全义务教育段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 %以上。保证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足额标准拨付。(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五)持续提升义务教育师资水平

12.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师德师风要求,把修身立德作为最基本的职业要求,严格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持续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建立师德师风举报受理平台,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树立优秀教师典型,发挥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师争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强化师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定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构建预防、监督和查处机制,做到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市公安局栾城分局、区司法局)

13.持续加强教师培训培养。加强对专任教师、骨干教师和音体美等专业教师的培养,合理调配师资力量,充分发挥名校长、名师辐射引领作用。加强教师专业化培训和全员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全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促进校长、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合理流动,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现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创新教师绩效激励机制。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公务员工资平均水平。进一步完善绩效奖励分配制度,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实施引进人才战略,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教师补充机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完善义务教育改革发展保障措施

15.依法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加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切实保障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财政部门将本级各类政策性资金按规定比例,每年足额列入预算,规定比例内的超预算资金及时清算拨付教育使用,按需优先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要体现教育经费同步增长要求。完善生均教育经费、教育人员经费、基本建设经费逐年增长机制;加大向乡村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倾斜力度。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向教育倾斜,支持学校建设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及周边综合治理。健全义务教育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大安全经费投入,配齐配足安保人员,落实保安工资待遇。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社会治安环境治理,加强对校园安全管理的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工作,健全相应的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有效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检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营运车辆运载学生的行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市公安局栾城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20241月—2024年2月)

1.摸清底数制定方案。教育局牵头制定《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真开展自查工作,对存在的短板问题进行梳理,列出任务清单

2.召开区政府协调会。对照《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相关要求,根据区直各单位职能和乡镇政府职责,明确任务职责,落实责任单位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43月—202412月)

找问题,抓落实,针对自查发现的短板弱项,分类施策分步实施,确保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1.完善规划精准施策(2024年3月—2024年5月)

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办法》31条主要指标存在的弱项和短板,特别是在优化中小学布局、资源提质扩容等方面,制定和完善义务教育建设用地规划和学校项目建设规划,加强城镇学校扩容增位,努力实现学校建设标准化建设达标。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2024年6月--2024年10月)

    加快学校项目建设和信息现代化建设,实现学校标准“四统一”;完善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机制,均衡配置城乡师资力量;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教育改革,校际差异系数达到标准水平;落实“双减”政策,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查漏补缺全面整改(2024年11月—2024年12月)

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标准,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及社会认可四个方面进行自查自评。对自查自评发现的问题和短板进行再梳理,并精准施策,集中力量查漏补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实现达标要求。

(三)申报评估阶段(20251月—202512月)

1.自评申报(2025年1月—3月)。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对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申报表,提请市教育局复核,复核同意后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评估申请。

2.市级复核(2025年4月—2025年6月)。根据市级复核意见,全面厘清每一个学校的基本条件和达标情况,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3.省级和国家评估(2025年7月—2025年12月)。全力做好省督导评估迎检工作。一是做好有关评估材料准备二是做好省实地考察迎查准备,力争顺利通过省评估验收和国家认定,成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区政府相关领导和政府办、教育、财政、人社、住建、发改、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等区直部门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共同参与,共同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的各项工作协调和领导。实行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政府主导、教育牵总、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和找准创建工作中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完善政策措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要预留和优先保障教育建设用地;区财政局要结合优质均衡创建对中小学所需改造提升项目深入调研,制定解决方案,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区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审批等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在教育项目立项、审批、建设、验收等各环节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服务。通过政策支持,切实解决一批办学条件不足、制约学校发展、影响创建的短板问题区直各责任单位和乡镇政府要树立大局意识,围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导问责。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情况纳入全重点工作考评体系,区直相关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举措。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全区开展创建工作主要措施落实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把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宣传我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宣传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的良好氛围,努力凝聚起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