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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6 23:34 来源:区政府办 【字体: 打印
 石栾政函〔2023〕31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栾城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1-2025年)》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914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栾城区“十四五”医疗卫生

服务体系规划2021-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建设的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及周边人民,根据《石家庄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栾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2021-2025年。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栾城区位于石家庄市东南,总面积345平方公里,耕地39万亩,辖4镇3乡,人口37万,是石家庄市1+4组团式发展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境内地势平坦,土沃水丰,自古有形胜之地之美誉。栾城区位优越,交通便利,距省会石家庄12公里,距首都北京270公里,距石家庄正定民航机场30公里。京广铁路、107国道从区域西部穿过,京深高速公路、308国道和青银高速公路贯穿南北,衡井公路在区域中部跨越东西,石家庄市三环路横贯区域北部,境内省级、区级和乡村公路四通八达。栾城历史悠久。春秋时期,晋国中军元帅、正卿栾书谥号武子即采食于此,建为栾邑,栾城因此而得名。“十三五”期间,是栾城区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以打造区域医疗卫生品牌为目标,以推进健康栾城建设为主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优化等工作,资源总量持续增长,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卫生健康保障。

一是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截止2020年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达到356个,其中,区级医院3个乡镇卫生院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村卫生室173个,个体诊所161个,民营医院8个。

截止2020年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1200张其中:区级医院800张乡镇卫生院300张、民营医院100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3.17张。

截止2020年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229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823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 0.1258万人;注册护士0.0637 万人。每千人口拥有医师数由“十二五”末期的3.0人增加到3.4人,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由1.16人增加到1.68 人。

截止2020年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拥有万元以上设备台数达751台,100万及以上设备达到 26台。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12.5373万平方米。

二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通过实施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形成了由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成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部7个乡镇卫生院和173个村卫生室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全部落实“十统一”。妇幼保健中心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现资源整合。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初步得到实现,医疗卫生服务总体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三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二甲”医院通过复审,创建甲级乡镇卫生院1个、乙级6个。拥有市级重点管理学科1个、培育专科2个(医学影像科、肿瘤内科)、新增16排及以上CT2台、磁共振1台、直线加速器1台。实现90%以上大病不出区的医改目标,全区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75.58%,平均住院日8.8天。

四是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与“十二五”末相比,全区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到74元,服务内容从12项拓展到31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数330817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1%;65岁以上老年人接受健康管理人数48783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93.2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207826人,签约率52.63%,其中,重点人群签约114457人,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76.24%,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全覆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 以上,婴儿死亡率从5.01‰降至2.7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 6.48‰降至3.85‰,孕产妇死亡率0。

但是,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样化健康需求相比,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也存在着不少弱项。一是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基础条件薄弱、人员待遇不高,难以吸引优质医学毕业生就业;全区千人口医生数和注册护士数都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优势资源主要集中在区城区,乡镇相对薄弱。二是公共卫生体系有待完善。传染病救治体系有待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需规范设置。三是医疗服务能力有待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相对滞后,优质人力资源下沉不足,村级网底的能力有待提升。四是医防协同机制有待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尚未健全,医防结合不够紧密、上下联通不够顺畅,以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服务模式尚未形成。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省将深入实施健康河北行动,河北省将加大石家庄现代化、国家化省会城市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建设以石家庄为核心的现代化都市圈,加强都市圈内人口流动、交通连接、产业协作、生态共治、制度联动创新,打造全国区域发展增长极。全区围绕“三区一基地”发展定位,做好“创新驱动、产业强区、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民生幸福”五篇文章,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与均衡布局带来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快、生育政策逐步优化、人民群众高品质卫生健康服务需求的大幅增长等,使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全民健康任务愈加艰巨和紧迫。全区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核一极、一区两带”空间布局带来的人口分布格局的变化,对同步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出更高要求。我区“十三五”千人口床位数、医师数、护士数等指标与全市平均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要求全区应进一步加大体系建设力度,发展特色专科,扩大卫生健康服务供给

    二、规划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引领,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系统总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经验和教训,优化资源配置,补齐短板弱项,强化系统整合,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发展方式由外延式发展转变为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由分散割裂转变为系统连续,管理手段由粗放型管理转向科学化管理,以实现城乡居民就近享有便捷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构建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保障全区人民健康提供优质高效的体系支撑和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坚持平时和战时相结合,强化需求向导,不断优化服务体系,努力为人民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卫生健康服务。

2.坚持以整合为路径。以基层为重点,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强化分工协作,打通制约医疗卫生资源协同联动的关键环节。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实现医防结合、上下协作、医养结合、中西并重和多元发展,形成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众健康的整体合力。

3.坚持以重点突破为抓手。把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作为核心任务,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显著扩容。加快优质资源区域均衡布局,缩小资源配置、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健康公平。

4.坚持以优化服务为关键。推动改革与改善相结合,强化服务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优化全过程服务,改善就医体验。持续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提升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守门人的作用,织密织牢疾病预防控制第一道防线。

5.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发挥人才、科技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财政、医保、价格、人事等政策系统集成,建立以健康为中心的激励机制,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成有效应对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完善特色优势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公立医院实现发展方式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运行模式由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由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的“三个转变”,基层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能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初步建立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为加快建设健康石家庄,提供优质高效的体系支撑和服务保障。

(四)主要指标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发展指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

2025年目标

指标

性质

公共卫生体系

1

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人)

 

0.83

预期性

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100

预期性

3

生物安全二级(P2)实验室数量(个)

-

>=1

预期性

4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5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筛查门诊(发热诊室)的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

 

 

 

 

 

 

6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3.16

4.98

预期性

             医院

2.49

3.76

预期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0.67

1.22

预期性

7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40

3.60

预期性

8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1.68

2.69

预期性

9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0.14

0.34

预期性

10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26

3.93

约束性

11

医护比

1:0.88

1:1.08

预期性

 

12

床人比(卫生人员)

1:1.28

1:1.6

预期性

中医药服务

13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55

0.79

预期性

1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国医堂的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

15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4.5

预期性

16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80

预期性

    三、总体布局与资源配置

    进一步完善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主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持续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优化资源布局,形成与我区人民健康需求和区域定位相匹配的医疗卫生资源梯次配置。

    (一)机构

全区各级各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类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专科疾病防治、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医疗急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机构的总体布局、设施建设、标准,按照《河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标准要求执行:

1、区办医院。在区级设置1个区办综合医院(栾城人民医院)、1个区办中医类医院(栾城区中医院)、1个精神专科医院(栾城区精神病医院)。区办医院是政府向区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区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的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医疗支援等任务。

2、基层医疗机构

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村卫生室、诊所和门诊部等。

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分为3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和4个一般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并受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分别负责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乡镇中心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周边区域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并受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等。

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人口不足3万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可适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人口在居住小区(网格)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点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指导下,履行疫情防控哨点职责,开展居住小区 (网格) 健康综合服务工作。

村卫生室。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诊所和门诊部。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门诊部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实行准入管理。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为政府主办,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急救中心(站)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教、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科学设置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理界定功能职责。

妇幼保健机构。设置1个区妇幼保健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负责为妇女、儿童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及康复服务,承担区域内妇幼健康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协助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区域业务规划、科研培训、技术推广及对下级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评价等工作。妇幼保健机构应当与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稳定的业务指导和双向转诊关系,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建立技术协作机制。

卫生监督机构。区级设置1所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受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依法集中行使监督执法权,开展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急救中心。加强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结合服务半径、人口数量等因素,合理增设急救站点,在柳林屯中心卫生院、窦妪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冶河中心卫生院设立院前急救分站,并纳入栾城人民医院院前急救调度指挥体系,提升农村偏远地区院前急救服务能力。着力推行智慧急救服务,积极推进将我区院前急救医疗纳入市一体化指挥调度系统,推动120紧急救援指挥平台与市级急救网络医院急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上车即入院,大幅提高抢救效率。

采供血机构。设置固定采血点一个。区卫健局主要承担在规定范围内无偿献血者动员、宣传、招募工作。我区在新开大街惠源路交叉口栾城图书馆旁设爱心献血屋一个,由血液中心在商博瑞商厦人流量大、人口数量多的场所增设固定献血点,并动态调整采血点数量。对流动采血车在城区提供必要支持。

    (二)床位

适度合理增加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优化床位结构,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盘活床位存量,提升使用效率,实行分类管理,提高床位使用质量。

1.床位规模。扩大公立医院床位总体规模,适度放开高水平、高质量公立医院的床位限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在资源相对薄弱区域设置院区,将每千人口区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提高到4.0张以上,结合基层床位使用率合理确定床位数量,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有条件的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公立医院根据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合理设置科室和病区数量,合理设置科室和病区数量,每个病区床位规模不超过50张。新设置的区办综合医院(单个执业点,下同)床位数一般以600-1000张左右为宜;承担区域医疗中心任务的,可根据医疗服务需求适当增加床位规模。

到2025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床位达到4.98张,其中医院床位3.76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2张。公立医院床位配置中,区办医院2.95张,其他公立医疗机构1.81张。到2025年,全区医疗机构应有床位约1921张(2025年预测人口38.5万人)。

区级医院机构设置及规划编制床位表(不公开印发)

医院名称

2020年

编制床位

“十四五”期间医院床位调整计划

2025年规划编制床位

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

旧院区

490

旧院区新增床位68张

 

传染病区

0

新建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增加50张。

50

人民医院迁建新址

0

医院旧院区床位558张,医院迁建项目完工后,医院增加床位282

840

合计

490

 

890

区中医院

 

96

增加床位50张

146

精神病医院

 

50

增加床位50张

100

合计

636

 

1136

 

栾城区乡镇卫生院布局规划(2021—2025年)

序号

机构名称

“十三五”规划编制床位(张)

现有编制

床位(张)

实有

床位(张)

2025年规划编制床位(张)

1

窦妪中心卫生院

50

50

50

85

2

冶河中心卫生院

50

50

35

85

3

柳林屯中心卫生院

38

38

60

85

4

楼底镇卫生院

19

19

19

50

5

栾城镇卫生院

26

26

26

60

6

南高乡卫生院

35

35

24

50

7

西营乡卫生院

19

19

19

50

 

合计

237

237

233

465

 

私立医疗机构布局规划(2021—2025年)

1

县标医院

20

20

20

20

2

卓达太阳城医院

100

65

65

100

3

康宏医院

20

20

26

40

4

博仁医院

20

20

26

40

5

众康医院

18

18

18

40

6

怡康医院

20

20

20

20

7

中西医平民医院

20

20

30

60

 

合计

218

183

205

320

 

(三)人员。充分适应医学专业分工精细化、执业多点化、人口老龄化以及社会办医对人力资源增量的需要和要求,适度提高医生配置标准,大幅度提高护士配置水平,提高卫生人员待遇。合理提升专业公共卫生人员和基层人员配置标准,增加短缺人才供给。

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并落实到位。到2025年,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每万人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数达到1.75人,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卫生监督员按每万人口配备1-1.5名的比例配备。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级1.75人/10万的标准配置,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急救中心人员参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专业技术人员。

优化医疗机构人员配置,增加短缺人才供给。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46人,注册护士2.69人。公立医疗机构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1.30人、1.22人;医护比达到1:1.08。逐步配备一定数量的康复医师、精神科医师等专业人员。

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人员配置标准。到2025年,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置乡村医生,按每万人口配备3.93名全科医师,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应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办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人员配置表

单位:人

机构名称

         2020

2025

执业(助理)医师

注册护士

执业(助理)医师

注册护士

栾城人民医院

217

238

243

292

栾城区中医院

37

39

47

50

栾城区精神病医院

11

12

10

16

窦妪中心卫生院

22

5

32

17

冶河中心卫生院

28

8

35

15

柳林屯中心卫生院

30

12

37

20

楼底镇卫生院

16

9

19

15

栾城镇卫生院

9

10

35

19

南高乡卫生院

15

7

18

9

西营乡卫生院

18

11

23

15

合计

403

351

499

468

                                                                                                                                      

 

    (四)设备配置

优化医用设备配置。根据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健康需求,严格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和河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比重。公立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以政府投入为主。提高基层医学影像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上下级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和检验中心,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机制,提高设备使用效能。

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备配置。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参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大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等设施设备;加强承担重点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体外膜肺(ECMO)、移动CT、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设备配置。

(五)技术

1医疗技术。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备案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强适宜医疗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扶持包括内镜和介入等微创诊疗技术发展。

2.稳步推进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依托人民医院打造域影像诊断中心、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支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发展,加强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和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推广卫生适宜技术项目。争创市级重点学科1—2个、重点专科1-2个、特色专科1-2建成区级重点专科10个。

(六)信息与数据

强化卫生健康信息化数据应用。统筹规划建设医联体信息平台,完善全员人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推进与省市健康信息平台的全面互通共享。强化医防融合,依托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推进医院信息平台、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信息自动归集、动态更新和规范管理,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和逐步向个人开放。

持续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不断深化完善信息化水平,促进智慧医疗服务和大数据应用。实现二级以上医院均能提供预约挂号、费用查询、一站式付费、检查检验报告查询等信息化服务,智慧医疗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按照信息化建设功能指引、建设标准与规范,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二级以上医院要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二级综合医院实现率达到70%;落实《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实现二级以上医院的90项指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为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等业务信息化提供支撑。

 

专栏1 健康信息化工程

  1.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医联体信息平台,整合业务应用系统,动态更新健康信息资源目录。

  2.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继续推广电子健康码。扩大远程医疗网络覆盖范围,实施域医疗机构远程诊室建设项目。建设电子处方共享流转平台。

 

    四、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

加快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专业能力,改革疾

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机制,提升传

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全面提高早期监测

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能力,健全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

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

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补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完善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到“十四五”末,建筑面积和实验室主要仪器装备符合建设标准,各类用房建筑面积占比满足功能定位和服务需求。疾控机构要重点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措施实施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监测评估等方面的职能。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对辖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指导、公共卫生培训和评估。

优化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网络布局,至少设置一个生物安全二级(P2)实验室,保障检测工作需要。

建立公共卫生专家制度,区级设立12区级公共卫生专家岗位。

)提升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

  提升区级医院救治能力。依托人民医院,新建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按照医院编制床位的2%—5%设置重症监护病床,疫情发生时迅速开放传染病病床的能力不低于50张。配置一定数量的负压病房(2—10间,2—20张床位)和至少1间负压手术室。强化常规筛查、实验室及影像检查、患者留观和住院治疗等功能,提高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

 筑牢基层传染病防治网络。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发热门诊(诊室、哨点),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并储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应急演练。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哨点)的比例达到100%。

完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加强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结合服务半径、人口数量等因素,合理增设急救站点,在柳林屯中心卫生院、窦妪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冶河中心卫生院设立院前急救分站,并纳入栾城人民医院院前急救调度指挥体系,提升农村偏远地区院前急救服务能力。着力推行智慧急救服务,积极推进将我区院前急救医疗纳入市一体化指挥调度系统,推动120紧急救援指挥平台与市级急救网络医院急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上车即入院,大幅提高抢救效率。

 

 

专栏2  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工程

1. 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程。加强实验室建设,升级实验室仪器设

备,提升生物安全防护能力,不断完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具备的检验能力。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逐步培养出一批学科带头人,力争1-2个学科进入全市先进水平行列。

2.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推进栾城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进行设备购置,提升救治能力。

 

五、健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支持栾城人民医院按照三级医院标准进行建设,不断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谋划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工程,全区医疗卫生服务吸附承载力明显提升,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可靠保障。 建立健全基层运行机制体制,巩固完善乡村一体化“十统一”管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优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筑牢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网底。

(一)加强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推进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人民医院按照三级医院标准建设,达到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按照区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积极发展以人民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加强对其他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带动作用,带动全科医生、适宜技术、医学装备等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首诊能力,优化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的服务供给,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连续性,形成覆盖基层的网格化医疗卫生服务单元。到2025年,力争建成一所三级医院,提升区域疑难重症诊疗能力。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提升与建设优化,不断拓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加强医护人员和其他卫生技术人员配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能力。

1.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优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布局,提高服务供给可及性。对栾城镇卫生院、冶河中心卫生院、西营乡卫生院进行改扩建及修缮,完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资源配备,加强住院病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临床、公共卫生和医技等科室设置。到2025年,3所中心卫生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要求,推动部分服务人口多、规模大、服务能力强的中心卫生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在柳林屯中心卫生院逐步打造成域医疗次中心。重点加强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康复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机构设立眼科、耳鼻喉科等科室。拓展乡镇卫生院服务项目,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50种常见病、多发病。

  2.加强社区医院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创建社区医院;加强住院病房、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设备提档升级,健全临床、公共卫生、医技等科室设置,提升“全专结合”“医防融合”综合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区域内居民住院需求。

  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建设。到2025年,全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居住人口大于2000人(含2000人)、小于1万人的居住小区(网格)设置1个小区卫生站,居住人口小于2000人的居住小区(网格)配备1名专(兼)职卫生管理员。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科室设置,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能力。选优配强社区卫生服务小区卫生站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服务综合管理。

  4.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省所有村卫生室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60岁以上乡村医生占比下降5%。全面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的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统一由乡镇卫生院管理,构建“以乡带村、以村促乡、乡村一体”共同发展格局,提升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

  ()提升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疫情防控预警“哨点”作用,提升疫情早期发现、报告和应对处置能力,夯实“村报告、乡采样、检测”工作基础。将柳林屯中心卫生院作为新冠疫情定点救治医院,配备PCR核酸检测实验室及CT等设备,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和救治能力。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发热筛查门诊或发热诊室,在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设置临时留观室(点),强化预检分诊与发热患者的筛查管理,提升及时发现、依法报告和处置传染病能力。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等知识技能培训制度,强化基层卫生人员知识储备和培训演练,提升先期处置能力。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扎实开展排查、健康、应急等指导工作,严格登记报告、临时隔离、转送就诊等环节,加强宣传指导、居家观察管理、跟踪随访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完善基层人才保障机制。继续招聘引进人才,到“十四五”末编制使用率达到90%以上。按照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完善薪酬分配办法,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收入。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允许其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原则上可从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自主提取不低于50%比例用于增发绩效工资,增发部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奖励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对急需紧缺的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年薪和协议工资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同时,畅通职称评聘渠道。在对以下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职称取消论文要求的基础上,对在区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职称时,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为必备条件,可作为单位推荐和评委会评审量化打分项目。

针对基层需求,着力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到2025年培养不少于148人。大力开展基层临床医师“西学中”培养,到2025年培养不少70人。

(五)推进紧密型域医共体建设。域建立1个医共体,构建以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中医院为辅助牵头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域医共体,均衡下沉医疗资源,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进一步完善“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业务和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城乡联动、乡村一体的医疗卫生网络。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隶属关系保持不变,构建一体化管理模式,形成以制度为规范和管理的运行模式,构建权责清晰的责任共同机制,明确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结合患者病情,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医共体内采用“统一规范、统一接口、统一运行”的方式,建设医共体内信息管理、电子病历、实验室、影像数据中心、远程诊疗等信息共享系统。

专栏3  域医疗卫生网络建设工程

1.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到2025年,力争建成一所三级医院,提升区域疑难重症诊疗能力。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全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3.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工程支持乡镇卫生院配备负压救护车,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发热筛查门诊或发热诊室,在所有村卫生室设置临时留观室(点)。

 

六、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健全以区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1.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在综合医院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规范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置中医。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国医堂实现全覆盖,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25年,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国医堂、配备中医医师。

推进栾城区中医院东院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栾城区中医院东院区依据二级中医医院标准建设。依托柳林屯中心卫生院的地理优势,建设区中医院东院区,并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提升中医院服务领域及服务水平。

2.优化中医药服务供给。开展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康复科、治未病科等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提升中医诊疗水平。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阵地和服务能力,推广中医综合服务模式和中医适宜技术,增强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切实规范中医临床诊疗行为、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推进中医医养结合。

3.提升中医药防治疫病能力。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提升中医医院应对呼吸道传染病等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提升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规范中医医院发热门诊设置和建设培养一批中医疫病专家队伍,完善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救治协作网络。

健全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网络

围绕生命全周期和健康全过程服务,以“一老一少”为重点,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老年健康、职业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建立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标准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提升托育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标准和服务供给体系,开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依托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和完善市、、乡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站),将婴幼儿卫生保健与家庭、托育机构的日常照护相结合,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和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扩大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增加普惠制托育服务供给,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为4.50个,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二)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健全和完善以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促进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全面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

    1、建设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依托产科、儿科实力较强的栾城人民医院,建设级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网络。到2025年,要建成至少1个级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到“十四五”末,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10万、2.5‰、3.5‰以下。

2.构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涵盖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开展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减少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等严重缺陷儿出生。推进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建设,协助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业务指导、信息报送、项目管理等工作。推进级产前筛查中心建设。到2025年,至少有1个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

3.孕妇产前基因检测服务实现全覆盖。以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为重点,逐步提高两癌筛查覆盖率,适龄妇女乳腺癌筛查率逐年提高,宫颈癌筛查率达到60%以上,全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三)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推动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医疗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创建1—2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重点为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安宁疗护病床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中心、站)。

(四)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以综合性医院康复科、康复医疗中心为主体,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为因疾病、损伤导致的功能与结构障碍、个体活动以及参与能力受限者提供有效的康复医疗服务。

    加强康复医疗机构建设。科学统筹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资源,新建或改造康复医疗机构(含中医康复医院),合理增加康复医院数量。加强卓达太阳城医院康复中心建设,以康复医疗、中医药服务、医养结合等为特色,提高康复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开设康复医疗门诊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中心。

(五)提升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立以区精神病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升精神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心理健康促进能力。

1、健全精神疾病防治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区精神病医院指导下,开展精神疾病稳定期患者的基本医疗服务。完善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建立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网络,100%的乡镇(社区)设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

2、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在、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及社会力量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面向基层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康复等服务;充分发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引领示范作用,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依托区精神病医院成立级公共卫生应急心理救援中心,组建由精神科专业人员、心理治疗/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心理救援专业队伍。

(六)提升健康教育服务能力

    健全完善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以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职能部门等组成的健康教育网络,为健康促进提供有力的体系支撑。推进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动员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卫生健康行业学(协)会等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七)提升职业健康防治能力

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完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机制。提升疾控中心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人民医院职业病筛查能力建设,提高疾控中心职业危害因素调查水平,不断增强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推进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能力。建设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职业病防治机构以及开展职业病患者康复工作。

(八)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

至少设置一个固定采血点,根据采供血工作需要,加强采血点建设。加大对采供血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采供血服务体系与医疗卫生发展趋势相适应。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等工作,将无偿献血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等结合。

专栏4 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保障工程

1.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工程。2025年,建成一批管理规范、模式可复制的示范单位。建立市、、乡三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体系,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2.老年健康服务保障工程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安宁疗护病床等,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

3.康复中心服务能力提质工程。加强卓达太阳城医院康复中心建设,以康复医疗、中医药服务、医养结合等为特色,提高康复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开设康复医疗门诊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

 

、支撑与保障

(一)完善投入和医疗保障。强化政府投资主体地位,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发展投入机制,落实符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责任,细化、量化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发展、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投入政策,提供紧缺人才薪酬吸引力。落实对中医类医院、康复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健全财政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的长效投入机制。加强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保障,促进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协同衔接。加强财政对托育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各界投入和捐赠,形成多元化筹资格局。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过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基金征管,改进医药服务,健全执法机制等措施,建立起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合理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

(二)强化人才队伍体系建设。健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配置标准,认真落实公立医院编制标准,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强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在统筹卫生编制总量内,医联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探索实行“管乡用”“乡管村用”。建立人才使用与激励长效机制,加大基层、公共卫生高层次、急需紧缺等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大力培养医防融合人才,加大护士配备力度,保障临床一线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全面落实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招聘、培养、考核、收入分配一体的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乡村医生收入待遇。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落实“两个同等对待”。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落实医疗机构对继续医学教育的投入保障,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必备内容,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与年度评先评优、岗位聘用、职称职务晋升相衔接。

(三)强化系统整合。提升平急转换能力,建立健全面向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和临床救治培训制度,制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方案,建立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机制。强化医防协同,落实公共卫生责任,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注重上下协同,建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积极发展医共体,发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推动健康管理关口前移,探索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创建成果。规范医养结合,合理布局医养结合机构与接续性医疗机构,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和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政府责任,把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健康中国建设任务要求,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绩效等考核。卫生健康依据石家庄市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实施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规划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二)强化部门职责。卫生健康牵头编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要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财政要按照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医疗保障要建立与现代卫生健康相适应的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要建立完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长远计划,满足卫生健康的人才需求;自然资源和规划要依法落实和保障卫生健康设施用地;区委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民政、残联等部门所属为特定对象服务的相关医疗健康机构应加强与卫健协同合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规划执行。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布局、要求和标准等信息的发布宣传,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将纳入规划作为项目立项的前提,严格规范机构、床位、人员、设备、技术的许可准入,新增各类卫生资源应提供论证报告,以证明符合本规划的要求和标准;对超出规定标准、不符合规划的项目,不予批准建设。完善诊疗常规和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质控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四)建立监督机制。健全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的实施进展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估,接受社会监督。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规划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加强督查问责,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