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栾政函〔2023〕23号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十四五”应急管理
体系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栾城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栾城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十四五”时期,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是全面推进“大安全、大应急”建设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全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科学谋划我区应急管理事业长远发展思路和重大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河北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石家庄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栾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工作进展
1.新时代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建立。落实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精神,顺利完成全区应急管理机构改革,由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合并原区应急办、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民政局等部门相关职能组建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设立应急办,初步形成了两级行政管理体系。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党政领导干部、乡镇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构建出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调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区防震减灾联席会,初步建成了适合“全灾种、大应急”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制度建设持续加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调整减灾委员会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理顺部门职责、清晰“防与救”“统与分”工作边界、基本解决条块分割问题。逐步完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防汛抗旱等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架构、工作职能和运行机制。机构改革初见成效,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初步形成,各方协调机制逐步建立。
2.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开展以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运输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逐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监管监察能力不断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安全科技引领保障作用不断增强,全民安全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3.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时期,全区建立了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和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体系。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制度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持续强化自然灾害隐患治理,重要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显著提高。气象、水利、农业等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网络趋于完善,灾害风险防范和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增强。开展“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创建2个“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全面提升我区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建立了多灾易灾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在全区形成了以区级库为基础,多灾易灾乡镇物资储备点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坚持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制度,落实“条块结合”“一纵三横”网格化管理。开展了栾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完成应急系统对全区承灾体432项、减灾能力199项、历史灾害717项和1080户家庭减灾能力调查。建立了覆盖全区、乡镇、村(社区)的370余名灾害信息员队伍。“十三五”期间,我区发放救灾资金868.53万元,其中上级下拨资金480万元,区本级拨付资金388.53万元;发放棉被(衣)1.11万床(件)、大米4.32万公斤、面粉0.23万公斤、食用油1.04万公斤,保障了约7.08万受灾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十三五”期间,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在全区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控制在了1.1%以内。
4.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初见成效。统筹规划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布局,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序妥善处置。强化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电力、供水、燃气、交通等行业领域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有序推进社会救援队伍建设。启动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和应急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5.社会共建共治局面初步形成。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应急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通过区级主流媒体专刊、专栏、专题,宣传报道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专题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专业能力水平。畅通“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组建区应急管理专家库,全方位为各乡镇、区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专家咨询服务。
(二)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中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非常关键的五年,既要巩固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成果,更要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在这“两个百年交汇期”,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正进入深度调整关键期和适应外部变化调适期,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
1.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基础依然薄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制药企业风险较大;小微企业数量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员工意识和技能素养不适应现代化安全生产需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风险凸显,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压力不断加大。
2.履行应急管理新职能需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机构组建运行以来,机构体系尚未实现完全贯通;应急管理涉及的部分职责职能尚未完全划分明确,交叉重叠不同程度存在,对各有关部门共同履行“防”的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救”的责任的履行,缺少协同有效的体系支撑和运行规范。乡镇层面应急管理职能设置应急办公室,存在基层队伍专业能力不高等问题,基层基础仍较为薄弱。
3.企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一些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有限等问题,都是造成事故多发频发的重要原因。部分企业安全责任、安全管理落实到车间班组出现“断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的不安全行为已成为当前突出的事故隐患。
4.应急保障能力亟待提升。全区基层应急保障力量薄弱与工作任务繁重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应急队伍不稳定,乡镇应急队伍维持难,基层事业编制的应急人员执法权限缺失,各乡应急机构装备以及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信息化平台用于风险管控、监测预警、应急救援、指挥决策、趋势研判、辅助决策等智能化功能有待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专业力量较为分散,应急技术支撑力量薄弱,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
5.社会公众对大安全的期望值越来越高。随着我区经济规模和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大,公众对自身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对大安全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增加,对政府部门服务大众、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要求越来越高。落后的保障能力与人们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应急管理部门面临着管理创新、机制优化、科技投入、装备提升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6.新常态下的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探索新方法、破解新难题。随着新农村建设、城镇人口的增加、地方生产总值的增长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我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将面临更为复杂的状况。需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更新观念、创新思维,不断探索新的应急管理手段和方法。
7.自然灾害防治任务依然艰巨。我区春秋干旱少雨,春旱、春夏连旱现象普遍,夏季降水集中,且多呈现短时强降雨特点,局部洪涝、风雹灾害多发频发,秋冬春季防火任务艰巨。受夏季降雨影响,作物冲毁的危险因素加大。城区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未根本改变,基础设施设防水平有待提高。
(三)发展机遇
1.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提出一整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阐明了我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特色和优势,科学回答了事关应急管理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视察河北,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
2.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推动平安栾城建设,积极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发展,促进应急管理职能有效整合,在乡镇改革中明确组建应急管理办公室,强化应急管理基层建设,为我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根本保障。
3.新型智慧城区建设为应急管理提供科技支撑。从经济转型升级层面来看,“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不断加速,发挥好栾城工业优势,突出特色产业,打造高品质省会现代城区”的建设,有利于优化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建设,淘汰落后作业场所、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进一步压缩、规范高危行业发展,强化源头治理,推动安全源头治本;从发展动力层面来看,“加速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深度融合,将成为栾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建设创新创业合作平台,大力推进引智引才,提升企业主体创新能力,抢抓智能化和工业互联网发展浪潮,不断增强以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区治理领域创新应用,形成以数据驱动的城区综合治理新模式,全面提升城区治理精细化、决策智能化水平,为智慧应急带来新的机遇。
4.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应急管理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经济社会治理能力的提高赋予了应急管理工作新动能,随着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快速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自然灾害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国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我区将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动新型城镇化、区域协同化、城乡一体化的更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加快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人防物防工程建设,提升城乡整体安全发展水平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安全感的需求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增强,为重塑竞争新优势提供了坚实支撑,为积极打造应急管理社会共治共享格局提供了有利新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主动融入和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建设,围绕“三区一基地”发展定位,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推动经济强区、美丽栾城建设踏出坚实步伐。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办大事的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国民安全素质和应急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健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机制和防范化解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强化灾害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坚持权责法定、依法应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实现应急管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
坚持精准治理。科学认识和系统把握灾害事故致灾规律,统筹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差异化管理、精细化施策,强化应急管理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管理,做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精准。
坚持社会共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完善公民应急管理教育体系、普及应急管理相关知识、培育弘扬应急文化,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应急救援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的管理制度、人才培养制度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应急管理法治水平和科技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35年,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防灾减灾水平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建成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应急体系,全面实现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指挥体制、责任机制、协同机制、会商机制、舆情应对机制、恢复重建机制等更加合理,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健全。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
灾害事故防范水平全面提高。灾害事故风险底数全面摸清,风险治理更加精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灾害预防和监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高。
应急处置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布局更加优化,配置更加合理,救援协同应对更加顺畅,预案管理更加科学,应急实训演练更加有力,应急救援效能明显提升。
应急综合保障能力全面增强。科技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成果转化更加高效,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物资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才队伍迅速壮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应急文化深入人心,市场化应急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专栏1 |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
|||
序号 |
类别 |
指标内容 |
2025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1 |
安 全 生 产 类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5% |
约束性 |
2 |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有效遏制 |
约束性 |
|
3 |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35% |
约束性 |
|
4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22% |
约束性 |
|
5 |
灾 害 防 治 类 |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
<1 |
预期性 |
6 |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
<10000 |
预期性 |
|
7 |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 |
<1% |
预期性 |
|
8 |
能 力 建 设 类 |
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 |
达到100% |
预期性 |
9 |
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 |
达到100% |
预期性 |
|
10 |
航空应急力量到达灾害事故易发多发地域时间 |
基本实现1.5小时内 |
预期性 |
|
11 |
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 |
7小时以内 |
预期性 |
|
12 |
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占比 |
>60% |
预期性 |
|
13 |
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 |
达到100%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1.健全领导指挥体制。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协调联动、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建立统一指挥、分类处置、专家支撑的应急指挥机制。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原则,建立区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灾害事故救援全过程管理。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推进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建设,全面打造新时代应急管理铁军。
2.完善应急管理责任机制。
(1)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度。强化区、乡镇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和研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形成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局面。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职责清单和工作清单。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辖”的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落实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把安全发展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
(2)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压实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建立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压实水利、自然资源与规划、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的自然灾害防治主管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和抢险救援职能职责。推进行业部门落实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防治责任,充分发挥区安委会、减灾委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定作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专项督查。明确各部门在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各环节全链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新兴行业、“空白”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责任模糊地带。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
(3)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列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与“回头看”活动,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团队,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推进统一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推动企业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专业能力。
(4)完善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机制。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及举报事故核查程序,加强部门间协作,对事故责任追究实行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加强事故调查处理、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检查和处理;强化事故统计直报和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
3.完善应急管理协同机制。
(1)完善议事机构和部门协同。整合优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进一步优化明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指挥部、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机构功能架构和职责边界,发挥其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指挥、参谋、协调等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工明确、运转高效、行动有力的应急救援机制。各乡镇、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指挥部指令做好事故灾害先期处置、警戒疏散、秩序管控、实施救援等工作。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灾害事故处置应对的协同联动。
(2)完善区域协同。健全完善边界区域在重特大关联事故灾害信息共享、应急物资共用、应急救援力量增援调度等方面的区域协同联动制度,加强毗邻区域重大风险的联防联控,在工作互联、预案互补、能力互建、信息互通、力量互援、救援互动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
(3)完善军地协同。加强军地应急协同联动,建立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应急管理与国防动员有效衔接,与人武部建立军地联动工作制度,明确具体联络人员和响应程序,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强化军地指挥协同、灾情动态通报、兵力编制和动用需求对接,完善应急资源保障,将民兵平时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所需应急专用装备器材纳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统筹保障,推动军地数据共享和资源共用。理清行政指挥和技术指挥的职责边界,规范现场处置流程。推进现场指挥部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提高现场处置统筹协调和指挥保障能力。进一步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形成联合力量,协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4.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机制。坚持“综合协调、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区域协同、多方参与”的原则,加强自然灾害风险会商工作。健全涉灾部门、专家团队、地方政府、灾害现场等多方参与的会商平台,完善工作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综合研判,落实汛期、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加密会商制度。发挥各行业部门专业技术优势,开展灾害发生规律、分布特点及衍生关系研究,及时预测趋势研判风险。定期汇总分析各专业部门灾害趋势预测和重大灾害形势研判意见,形成综合会商研判报告,加强多方参与会商和多源监测预警信息的综合研判,为防灾减灾救灾决策提供辅助支撑。
5.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建立健全灾害事故报送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快速响应和新闻发布机制,实现决策与行动有效衔接。完善舆情监测和报告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舆情信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爆炸、地震、洪水等灾害事故信息及时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早发现、早处置。制定信息发布模板,做好灾害事故后的权威信息发布工作,统一口径、主动发布、尽早发布,牢牢掌握信息发布主动权。加强舆情专家库和网评员队伍建设,为舆情引导提供有力支撑。开展专题培训,提高舆情处置整体能力。
6.完善救助和恢复重建机制。健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机制,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健全政府主导、受灾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认真做好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统计、核实,为恢复重建提供依据,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做到及时有效、运作规范、公开公正。应急、公安、交通、住建、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等公共设施以及学校和医院等公益性服务设施在第一时间内得到修复。支持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
(二)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1.全面落实各项法规规章。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监管、自然灾害治理等方面法规规章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实行配套规定与法规规章同步研究、同步起草,在规定时限内实施。围绕源头管控、依法治理、精准治理、社会共治,完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2.推动依法行政决策。将应急管理行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分类管理一般和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建立依法应急决策制度,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规范涉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重大决策。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营造公平市场秩序。
3.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落实中央、省、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充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明确执法管辖范围和重点,合理划分应急管理执法职责,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避免多头执法,杜绝一刀切执法,严格实行亮证执法,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自由裁量基准。加强“两法衔接”,规范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跨区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加强跨部门联合协同执法,开展网络巡查执法。强化执法监督考核,坚持行政执法质量定期通报制度、监督考核约谈制度。加大应急管理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提升应急管理执法效能。健全应急管理执法责任制。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重点领域突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4.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着力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应急法治宣传新模式。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活动,加大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全民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深入开展“法律九进”及“以案释法”等主题普法活动,通过政府网站、知识竞赛、微信公众号、主题宣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
5.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各类标准的实施监管和信息反馈机制。依据各类应急管理标准,指导企业完善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推动企业标准化与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度融合。鼓励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团体聚焦应急管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制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提升应急管理标准化水平。
(三)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1.强化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促进双重预防机制与企业现有管理体系深度融合。加大标杆企业培育力度,加强评估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提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质量。建立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纳入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平台。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掌握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加大灾害易发频发、多灾并发和设防不达标等重点隐患排查力度。强化风险普查成果实际运用,为领导决策部署提供支撑。实施城市安全风险普查,开展重点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
2.提高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监控预警能力。全面建成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企业和消防重点单位联网监测系统,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级及自动预警等功能,建立监控、研判专业队伍,实现风险感知、动态监测、自动预警、应急处置、结果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公安、交通、应急、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城管等多部门的应急资源共享,促进洪水、暴雨、内涝、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事故风险的实时综合监测。及时发布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精准预判风险动态演化发展趋势,科学精准制定防范化解措施。为应急响应、转移安置、抢险救援和指挥调度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3.提升灾害防御能力。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雷电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加强城市防洪防涝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短板,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与土坯房改造工程,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治理。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应急避难场所,逐步提升避灾防灾能力。
4.增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专栏2 |
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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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业(领域) |
工作任务 |
1 |
危险化学品 |
严格新建项目准入条件,完善并推动落实高风险项目联合审查制度深化四个一批成效,推进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淘汰退出,按照强化、减弱、替代、限制的原则,指导企业“一企一策”持续实施改造提升。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系统装备率和有效投入率达到100%。完善消地联合监管机制、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联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整治,突出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强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点监管危险工艺管控,持续深化精细化工安全整治“四个清零”、危化生产企业“五室搬迁”,确保取得实效。推进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重点监管危险化生产工艺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 |
2 |
工贸 |
围绕检维修、外委施工、停开工等重点环节,严格作业标准,推行安全生产管理精准化,深化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专项整治。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对作业场所涉爆粉尘、附属污水处理等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施安全装备升级改造,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科技支撑,做到外委施工、检维修等非常规作业全过程监控与记录。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定期开展排查摸底,准确掌握相关企业底数,精准实施风险管控。强化中小企业安全监管,开展指导帮扶,培育安全管理明白人,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
3 |
其他 |
推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农业机械、燃气、电力、城市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同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切实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
(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优化应急预案体系。结合重大风险研判,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修订机制和刚性要求,动态优化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各部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案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完善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保障等重点应急预案。加快应急管理工作向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延伸,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各层级应急预案的管理和衔接融通,推进预案编制标准化、规范化。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应急演练工作指导,积极推动跨地区、多部门、多险种的实战演练。创新演练方式,开展多场景、多措施、低成本演练,探索运用高科技手段开展虚拟现实的数字化演练。鼓励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公众积极参与。督促重点企业加强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演练,提高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围绕重要时节、重点部位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防汛救援、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灾害事故救援桌面推演等综合性实战应急演练活动。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重点加强“双盲”演练,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管理,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
2.提升应急指挥协调能力。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建立专业指挥与专家支持团队,打造专业指挥员和专家队伍,加强指挥信息化建设,提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现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和保障能力,确保应对灾害事故处置工作上下贯通、横向衔接、运行顺畅。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行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对接协作和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进一步明确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推动各指挥部内部机构之间各负其责、快速响应、联合应对的工作流程,实现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统一高效、指令畅达、系统有序、条块清晰、执行有力。进一步完善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决策指挥机制,强化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实现救援力量、物资、装备统一调度。规范应对灾害事故处置流程,实现对灾害事故的及时处置、协调联动、步调一致。加强综合应急管理指挥系统与平台建设,以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区应急指挥“多层畅通、上下联动、灵活高效、反应灵敏”的应急指挥体系。
3.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优化应急救援队伍,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救援能力,强化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健全完善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需求对接、行动协同,形成应急救援合力,建成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人民武装力量为突击、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快推进行业应急救援力量转型升级,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从单一类型救援向应对多灾种复合型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转变。健全政府购买应急服务机制,加快建立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强化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建设,提高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抓紧补短板、强弱项,以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需要,全面提升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能力。
4.加强应急抢险和救灾物资保障能力。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库的空间布局,通过新建、改扩建、整合等方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构建区、乡镇两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建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调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生产能力储备有机结合方式完善多元化物资存储机制。科学确定全区应急物资的品种、规模,增加高新技术、特种物资的储备。完善应急物资采购、存储、调拨、归还、报废、再利用等管理制度。认真落实《2020—2022年全省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方案》,按照急需先配的原则,持续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和更新,重点消除应急装备“空白点”和急需装备的配备更换,拓宽应急物资筹集渠道。推进社区、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主体的应急物资储备,鼓励家庭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物资补偿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立以区级应急物资储备为核心,以乡镇应急物资储备为支撑,以市场储备、能力储备为基础,以社会捐助、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5.增强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健全应急运输综合协调和紧急调度制度,完善各类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和补偿办法,提升应急运力储备能力和运输保障能力。完善应急运输管理机制,掌握资源分布情况,统一调度运输力量,充分利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优化紧急运输方式。强化事件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管控,完善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机制,保障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快速到达事件现场。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补充完善重要交通枢纽的工程抢修装备,提高清障及修复能力。推广运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高技术配送装备,推动应急物资储运设备集装单元化发展,提升应急运输调度效率。
(五)提升应急科技信息支撑能力
1.完善应急值守系统。进一步拓展现有应急值守覆盖范围,通过政务外网与其他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共享应急值守数据,做到数据、行为互联互通;加强应急值守基础硬件建设,做到应急值守过程全程视频记录,数据自动保存,多重通信手段相互备份使用。确保应急值守信息可保存、可追溯,上传下达通道畅通。
2.加快监管执法网络化。通过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实现对危化企业监管执法远程化、网络化。随时通过系统抽查、检查重点部位、关键岗位、特种作业等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并全程录音录像,取证保存。依托5G技术的应用,升级现场执法检查设备,做到设备智能化、自动化,规范执法过程,减少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减轻执法人员的工作量,实现执法文书制作的格式化、电子化和现场化。提升执法设备水平,保证满足高速率、高容量、高流量的使用需求,以此实现执法现场视频取证及其他数据的自动保存、备份及实时回传功能。
3.完善和加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和准确性。继续开展网络互联、应用互通工作,逐步整合原有业务系统,实现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与应急管理大数据平台无缝对接,实现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深度融合。提高全员信息化应用能力,加强领导干部运用数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领域的历史案例分析和技战法研究,总结经验、固化流程,提高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智能决策支持、政务服务和舆情引导等能力;在建设信息化平台的同时,加强信息化配套制度的建设,形成有利于信息化长远发展的制度体系,到2025年,应急管理平台能够科学合理高效运行。
4.实施智慧社会动员。依托互联网、微信、微博等移动互联网平台,建立具备在线学习、业务交流、经验分享与专家技术咨询功能的网络支持平台,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推广灾害事故报送系统、应急资源管理系统等业务系统,加强对灾害信息员、安全网格员、社会力量、志愿者的组织管理。
(六)提升应急管理基础能力
1.强化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优化基层监管力量配置,推动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延伸。严格执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及时补充和更新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加强基层消防站建设,合理布局设点,提高消防救援时效。开展村(社区)级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试点建设,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落实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加大投入力度,推广应用应急管理智慧终端。引导村(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发展,坚决防范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现象的发生,增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急功能。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创建活动,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2.实施网格化管理。依托村(社区)网格员队伍,整合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灾害信息员等队伍资源,加强村(社区)应急管理网格员队伍建设。统筹建立“一岗多能”的网格员队伍,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安全生产巡逻、灾害事故报警、灾害信息统计、应急知识宣传和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畅通灾情信息报送渠道,提高灾情信息报送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着力提升基层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递、紧急转移避险、先期应急处置等能力,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增强防范和第一时间处置灾害事故能力。
3.推进应急文化建设。加强与媒体合作,通过专版、专栏,大力宣传我区应急管理新举措、新成效。培树先进典型,参加“应急管理年度人物”“安全卫士”“应急先锋”“消防之星”“安全文明之星”“安全文明家庭”等推荐命名活动。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五个一”活动,加大安全科普力度,组织参与应急知识竞赛、“开工第一课”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单位)创建,不断拓面增量,提高创建水平。积极创作以应急管理为主题的优秀文化作品,为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提升应急队伍综合素质。强化应急管理干部、应急管理专家、应急管理人员、社会救援力量、志愿者服务等队伍素质建设。从一线人员能够快速进入工作角色的角度出发,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法律依据和应用、执法流程和文书写作、双控机制建设、危化行业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相关规定、应急管理规范化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自然灾害报送评估救助工作等业务能力,紧密结合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战略,统揽全局抓好各类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强化现场实操实训,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和各级应急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实战能力。举办乡镇应急办和综合执法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区应急管理履职能力水平。加强培养应急指挥技术、抢险救灾等方面专业人才,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专业人才教育培训,扩充人才队伍数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形成一支能应对不同灾种,满足应急管理需要,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人才队伍。
(七)提升社会协同应对能力
1.发挥市场参与作用。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指导督促高危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事故预防功能。提升市场机制下灾前预防、灾中减损、灾后补偿的保险服务水平,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强应急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联合奖惩、信用承诺、“黑名单”等制度建设,提升信用监管效能。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等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力度。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修复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安全生产行为。
2.推动应急产业发展。遵循应急产业公共属性,结合我区实际,加大政府引导,优化应急产业产能布局,健全应急产业发展机制,完善应急产业体系。强化需求引导和政策扶持,进一步优化全区应急产业发展环境,加快应急产业聚集发展、产业规模稳步扩大。打造应急产业创新平台,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提高应急产业高端发展,突出产业发展个性化优势。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创建一批应急救援创新服务基地,继续推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应急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
3.引导社会广泛参与。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组织加大对应急管理事业的资源和政策支持。积极引导和鼓励志愿者队伍、协会、联合会、商会、慈善组织等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应急社会治理工作,鼓励支持社会捐赠,完善救灾捐赠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应急管理社会化服务,推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应急管理全过程。
四、重点工程
(一)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加强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设区“应急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配套完善软硬件设施,提升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会商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能力。在省、市应急管理信息化总体框架下,推进我区网络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形成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人性服务的应急管理新模式。推动区信息化平台数据与上级平台深度融合对接,让数据多跑路,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功能,为全区自然灾害和应急管理处置提供助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为多维度全面分析风险信息提供数据源,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对所有危化企业监测数据、监控视频和三维倾斜摄影数据的接入,实现三维可视化的监测和预警,并将监测数据上传至市局和省厅,接入系统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云计算来实现风险研判、信息预警等功能。
(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
全面落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项部署,完成我区综合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推广普查结果的应用,为我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自然灾害监测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早期识别和监测能力。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城市内涝风险预警、风险信息共享与发布,整合全区通信、互联网、广播电视等信息系统基础资源,建设多平台、多通道、多终端的应急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提高应急预警信息的采集、分析、处理、传输、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公众覆盖率。健全自然灾害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机制,实现自然灾害的分类监测、分级预警,全面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的综合监测和预警能力。
(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落实防灾减灾规划,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新城区规划建设中,充分利用现有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立一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急避难场所,做到功能划分科学,设施设备齐全,标志标识规范,管理有章、启用有据、使用有则。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原有的基础上,先建设一批示范场所,而后在全区范围内有计划、逐年度、分批次进行推广建设实施。
(五)应急宣传教育工程
加大应急宣传力度,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阵地,拓宽宣传渠道,持续面向公众推送应急科普教材、读物、动漫、短视频等宣教产品,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知识。组织好安全生产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16”安全宣传咨询日、“7·28”防震减灾宣传周、“10·13”国际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全民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落实好安全宣传“五进”“五个一”活动,参与组织“应急先锋”“安全卫士”“应急管理年度人物”“安全文明之星”“安全文明家庭”推荐命名活动。搜集应急安全系列公益广告和应急安全宣传作品,推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深度、广度拓展。认真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利用互联网平台并探索借助VR技术,及时报道应急管理动态,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工程
立足于新形势下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建设,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加强各类应急救灾资源统筹管理,实现从单纯仓储向储备管理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备灾转变,从分散型管理向集中型管理转变,从单一化能力培训向系统化能力培训转变,进一步提高应对各类灾害风险的整体水平,为科学高效开展应急救援救助奠定坚实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应急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环境。相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发挥规划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引领作用。落实各部门的应急管理职责和各乡镇管辖责任,及时解决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完善督导、考核和监督问责机制,确保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实现应急管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的引领下,要把应急管理的重要指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纳入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与城乡规划等协调衔接,要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落实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各项任务工程有条不紊地开展,全面推进主管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为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投入保障。围绕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要求,完善配套政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对民间资本投入的引领带动作用,落实企业应急管理投入责任,拓宽应急管理投入渠道,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事业建设,促进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快人才培养。推动人才制度创新,加快引进应急管理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联系地方高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的各类技能型人才。建立培训交流合作机制,提高在职应急管理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监督评估。建立监督检查、跟踪分析、中期评估和期末考核等工作机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加强对规划实施及完成情况的跟踪分析、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各部门要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规划的单位,要强化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确保重点工程有序推进、主要任务顺利完成、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名词解释
附件
名 词 解 释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事故管理分类主要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其他行业。
2.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指全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与全区生产总值的比值。
4.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指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与每十万工矿商贸从业人数的比值。
5.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指全区每一百万人口中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人数。
6.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指全区每十万人口中因自然灾害受灾的人次。
7.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指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
8.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指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实际配备的行政执法装备数量与有关标准要求配备的数量比值。
9.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指灾害预警地区接收到预警信息人数与灾害预警地区总人数之比。
10.航空应急力量到达灾害事故易发多发地域时间:指航空应急力量到达灾害事故易发多发地域需要的时间。
11.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指接到灾害事故报告后,政府按照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受灾群众转移至安全地点、应急救援物资到达受灾现场,且使受灾群众“衣、食、住、医”等得到有效救助的时间。
12.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占比:指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数量占人员总数的比例。专业人才统计范围以学历为主,综合考虑从业资格、职称、培训等情况。
13.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指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际培训新增从业人员数量与企业新招录人员数量的比值。
14.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指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15.安全宣传“五进”“五个一”:“五进”指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个一”指主动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一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忆一次安全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查一起自己身边的习惯性违章。
16.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7.“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