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精神,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为更好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石政发﹝2015﹞29号)转发给你们,并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联合奖惩机制,加强诚信宣传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对加快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打造信用栾城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二、强化落实
请各乡镇、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规划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三、加强宣传
各乡镇、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诚信宣传力度,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大力普及信用知识,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氛围,使诚信意识深植人心,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附件:《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