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构建
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的通知
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的意见》(〔2018〕-46)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的实施意见》(〔2018〕-83)精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构建我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是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对加快建设经济强区有重要作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应当自觉配合、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协助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及时有效地执行。
二、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
(一)区人民法院与发改、税务等部门建立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由各联动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在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等方面实施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形成工作合力。
(二)切实将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延伸落实到位。由教育部门协调高收费民办中小学校对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入学进行限制;城管部门在街道、广场、社区大屏幕定时推送失信名单;电信部门配合法院推行“失信老赖”彩铃;文化部门协调各影院适时在观影间隙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三)加快推进失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各部门之间要打破信息壁垒,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资源共享,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有关网站、移动客户端、户外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失信信息公开。推动实现将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自动推送至各相关联合惩戒部门,通过石家庄信用平台进一步完善与各联合惩戒部门的互联对接。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突出重点,联动出击,通过创新传播方式和内容,从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增强诉讼和社会风险意识,加强诚信意识等方面,积极有效开展舆论引导,传递司法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良好执法环境和信用环境。
四、强化落实,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的支持,将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一把手”工程来抓,推动形成全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推进我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