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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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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我局卫健系统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阳光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卫生健康工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推动我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条,其中财政财务类5条、工作动态类7条。做到群众关注的医疗民生领域重大事项全部公开,不断提高卫生尽快工作透明度,提升群众知情权,2023年,我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而引发的涉诉涉访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2
2
 16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1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10
4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工作开展宣传力度不够。工作进展迟缓,有时信息更新不及时,成效不明显。三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单明了,便于查找。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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