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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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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总体情况
2023年,栾城区发展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宏观经济调控部门的重任,以两大产业率先突破优结构,以重大项目建设固根基,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拼搏竞进、真抓实干,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力促全区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毕。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审查制度,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把门户网站发布关,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公开发布的文件要求明确标注“主动公开”属性。
(三)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完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强化工作监督指导,加强跟踪督办。定期认真组织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发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科室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2024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发展改革问题,强化信息公开和解读回应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