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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投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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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栾城区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区投促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要求,严格执行信息三审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政务信息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公开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主动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进行排查整改,确保内容发布准确、语言表述规范。

)依申请公开情况。强化服务理念,依法依规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统一答复格式,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更新,做好公开内容保障,定期排查已公开信息,查漏补缺,确保所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及时调整。按时发布信息,发挥其在正面宣传、舆论引导、服务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监督保障情况。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全面统筹安排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公开工作虽然有所进步,整体的内容丰富性有明显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更新频率不够;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将群众最关心的事项、解读政策等相关内容进行规范表述,及时更新在门户网站上。二是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规范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主动接受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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