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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苏洵、苏辙
发布时间:2023-05-23    来源: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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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公元1037—1101)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四川眉山人。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文字家、诗人、画家、书法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著有《东坡全集》一百一十卷。东坡自幼聪慧,七岁知书,十岁能文,“奋历有当世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中进士,嘉祐六年(公元1061年)应直言极谏策问。
     苏轼经历了北宋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徽宗五朝,这一时期正是北宋王朝走向积贫积弱社会危机急剧发展的时代,也是统治阶级内部党争此起彼伏的时代。苏轼不幸地卷入了这场党争,他的一生道路坎坷不平,他既反对王安石激进的变法主张,也反对司马光尽废新法,主张“参用所长”,结果遭到新旧两党夹击。除嘉右、治平年间入仕途时期外,他两次在朝任职(熙宁初、元右初),两次在外做官(熙宁、元丰、元佑、绍圣年间在杭、密、徐、湖、扬、定诸州),两次被贬(黄州、惠州、儋州)。
     苏轼从任四十年,有四分之三以上的时间在地方官任上,由于政治上的不幸遭遇,使他更多机会接触社会和人民,他关心民疾、赈灾治病,兴修水利,改进农业生产技术,所官之处,政绩卓著。尽管苏轼屡遭谪贬,但他却在文学上取得巨大的成功,在长期的谪居生活中,他随缘自适,乐观旷达,驰骋于翰墨,创作了大量的名篇巨制。正如《赠苏文忠公太师制》所说:“不可得者,晓燃之节;其之致者,自然之名”,他的爱国爱民的思想,豪迈乐观的性格以及他在文学、艺术、农业、医药、音乐、科技等各个领域的巨大成就,使他生前生后都深受人民的爱戴。
苏洵(公元1009—1066),字明允,号老泉,四川省眉山人。
    苏洵少年,尤喜遍游名山大川。直到二十七岁才发愤读书,在二十九岁举进士,三十八岁举茂材异等不中之后,他认定不值得为应试而读书,愤而烧去平日所为文章数百篇,愈加刻苦攻读。他精究《六经》和诸子百家之说,稽考古今成败之理,并将研究所得撰写为文,嘉佑初年,他受成都太守张方平、雅州太守雪简夫举荐,偕儿子苏轼、苏辙一同进京,晋谒翰林学士欧阳修。欧阳修很赏识他的文章,立即把他的二十二篇文章(《几策》二篇、《权书》十篇、《衡论》十篇)献给朝庭,从此文名大震,许多文人学士争相传诵模仿他的文章,时文为之一变。宰相韩琦也认为苏洵是天下奇才,召试舍人院。苏洵却感委屈而托辞有病,拒不应试。于是授为秘书省校书郎,后改为霸州文安区主簿,与陈州项城令姚辟同修《太常因革礼》,书成即卒,享年五十七岁,追赠为“文安公”。对苏洵的不幸早逝,上自天子宰臣,下至闾野之士都非常惋惜,认为他不仅是“一时之杰”,也将为“百世之宗”。
苏辙(公元1039—1112)字子由,一字同叔,号栾城,晚号颖滨遗老,四川眉山人。他在父兄的熏陶和影响下,自幼博览群书,抱负宏伟。十九岁时与兄苏轼同榜进士及第,同举制策入等。由于在应制科考试时极度言朝政得失,在神宗朝与王安石政见不合,从二十三岁至四十八岁一直沉沦下僚。先后任河南推官、陈州学官、齐州掌书记。南京签判。苏轼因“乌台诗案”贬官黄州,他受株连贬任筠州盐酒税,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年),苏辙被召回朝庭,七年之内,八次升迁,由一个小小的绩溪令而跃居副宰相,擢任门下侍郎,一展政治报负。哲宗亲政后,由于统治集团内部倾乱,他再次谪居筠州,后又远谪岭南。宋徽宗继位,他遇赦北归,寓居颖昌,闭门谢客,潜心著述,过了十二年闲适而孤独的生活。政和二年病逝,终年七十四岁。著有《栾城集》、《栾城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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