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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区交通运输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2020版)
发布时间:2020-08-10    来源: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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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执法类别 执法环节 记录场所 记录人 开始记录时间 记录内容 结束记录时间 记录方式 备注
1 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整改 现场检查、整改场所 承办人员 执法检查开始 执法车辆的使用情况;执法人员风纪;被检查对象的情况;
被检查的场所、物品、车辆等情况;检查行为的实施情况;
需要重点记录的其他情况。
执法检查结束 录音、录像、照相  
2 行政处罚 询问 询问场所 承办人员 询问开始 对涉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证人进行有关违法行为的询问 询问结束 照相、录像  
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场所 承办人员 调查取证开始 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实地调查,查明违法事实 调查取证结束 照相、录像  
证据登记保存 证据保存场所 承办人员 登记保存开始 对涉嫌违法的交通运输行为进行证据登记保存并封存 登记保存结束 照相、录像  
告知、听取 告知、听取场所 承办人员 告知、听取开始 告知当事人涉嫌违法情况并听取当事人陈诉的全过程 告知、听取结束 照相、录像  
听证、集体讨论 听证、集体讨论场所 承办人员 听证、集体讨论开始 对案件的听证、集体讨论的全过程 听证、集体讨论结束 照相、录像  
文书送达 文书送达场所 承办人员 到达送达地点 对相关文书交付当事人进行的全过程记录 当事人签字 照相、录像  
3 行政强制 现场强制 现场强制场所 承办人员 现场强制开始 扣押、卸货的时间和地点;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的情况;当事人到场和核实其身份的情况;宣读扣押决定书,告知当事人理由、依据、权利和救济途径的情况;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情况;当事人签收或者确认有关执法文书的情况;其他需要音像记的情况。 现场强制结束 照相、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