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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农资产品定向“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26    来源: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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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农资产品“双随机”定向监督
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监管所、机关各科室:
现将栾城区市场监管农资产品“双随机”定向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317
 
 
 
 
 
 
 
 
 
 
 
 
 
 
 
 
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资产品“双随机”定向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肥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春雷”行动暨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和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肥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开展“春雷”行动暨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为抓好工作落实,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农资产品“双随机”定向监督抽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0 年 3月18日至 2020415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和比例
抽查对象范围为生产领域化肥、潜水电泵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00%。
三、抽查事项
抽查事项实行全覆盖,区局依照联合随机抽查事项,实施定向抽查。抽查检查事项如下:
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四、抽查步骤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监管机关将检查对象直接分派至各市场监管所;基层所对其进行人员分派并实施抽查检查。
(二)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 年第一版)》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质量发展科应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业务指导,梳理检查对象是否存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失信记录”“抽查抽检”等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四)参与抽查的各市场监管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质量发展科、市场监管所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信用监管科依法将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质量发展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负责此项抽查牵总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局要求,质量发展科对抽查事项负责业务指导、组织好现场操作及检查培训工作,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质量发展科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并下派到各市场监管所、督导辖区抽查进度、汇总上报总结。各抽查人员做好现场检查工作。
(三)加强工作反馈。各基层所要积极发现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全面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请基层所于2020年45日前,将此次联合抽查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质量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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