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面对严峻的防控形势,省政府启动了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区发生和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要求,现就加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和社居中心要建立组织严密、反应快速的管控体系,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对外来人员尤其是从湖北、武汉返乡或因各种原因从湖北、武汉到我区人员逐一落实排查、信息登记、体温监测等措施。曾到过湖北、武汉,或接触过从武汉回来者,要自觉做到不去接触别人,自觉居家观察自身健康状况14天。每天自测体温至少三次,如体温超过37.4摄氏度,要立即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拨打120鉴别诊断。
二、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区宾馆、酒店、民宿、农家乐、企业、建筑工地等要对来自湖北、武汉人员严格落实信息登记、体温监测、隔离等措施,同时向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各旅行社、宾馆、酒店对旅客取消行程、退订酒店或延期安排的应做好服务及退款工作。
三、在疫情解除前,一律取消所有人员集聚性文化活动和聚会宴会活动,全体党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举办、不参与聚餐活动。
四、停办所有聚集性群体文化活动,全区所有的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体育场馆、图书馆(书屋)、影剧院、游艺厅(室)、舞厅、KTV、网吧、洗浴场、室内游泳馆、校外培训机构等相对密闭的公共场所全部关闭。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一律停止对外开放。
五、汽车站、公交站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落实乘客体温监测和场所每日消毒、开窗通风等措施。对进入商场、书店等各类大型公共场所的人员(含从业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对公共场所、各类市场进行每日消毒消杀;对中央空调进行专业清洗消毒。
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自觉先行排查,对干部职工逐人进行健康筛查,落实进门体温检测和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发现情况第一时间主动向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带头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提倡全区广大群众一定要珍惜关爱自身健康,在春节期间以居家为主,减少流动,尽量避免走亲访友聚会和各类不必要聚集性活动,不到人员聚集场所走动,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居家隔离观察,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8031354
区人民医院:88031631
区疾控中心:88037087
石家庄市栾城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