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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2019年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
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
2019年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招生行为,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石家庄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教党〔2019〕9号)要求,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制定方案
接《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行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后,教育局党组认真学习,深入研究,要求普教股起草制定了《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于4月18日通过邮箱发送至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邮箱。各中心学区、区直学校、乡镇中学、民办学校4月25日也将本学区、学校《规范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普教科、成职教科备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部署
4月15日上午召开了中心学区校长、区直学校校长、乡镇中学校长、及城区小学校长召开一次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了石教党〔2019〕9号文件,学习省市整治工作要求,安排部署了我区中小学违规招生专项行动整治工作。
要求各学区、学校要将会议精神及本方案传达到全区各中小学、教学点,传达到每一位教师。迅速启动了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和督查
1.自查自纠。
各中心学区、区直学校、乡镇中学、民办学校紧紧围绕整治行动确定的重点内容开展了自查,逐项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查找梳理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健全“四个清单”,各学区、学校要设立了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并畅通举报受理渠道,专人负责。建立了违规招生排查月报告制度,各中心学区、区直学校、乡镇中学、民办学校每月2日前报告违规招生排查及处置工作情况。各中小学校和培训机构分别签订《招生工作承诺书》、《依法规范办学承诺书》。
2.督促检查。
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上报的自查情况组织开展了一次随机抽查,随机抽查了19所学校的方案制定、工作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经过各学区、学校自查和区教育局督导检查,截至目前我区未发生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问题。
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