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0311-88031143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事前公开
|
事后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行政执法公示 >>事后公开 >>教育局
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检查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09    来源:教育局
【字体: 】    打印
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
规范办学行为检查情况报告
根据《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监察室牵头立即行动、精心部署,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于2018年11月5日至7日对各中心学区、区直学校进行了联合督导检查。现将检查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坏群众利益的乱收费、乱办学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于11月2日上午,召开了由计财科、人事科、普教科、督导室、成职教科、监察室、安全办等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参加了专题会议,对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会议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纠正“四风”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具体方法措施
依据《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教育局相关科室组成了三个专项检查组,于11月5日至7日,利用了3天时间对全区2所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中、11所初中、19所小学、10所公办幼儿园,共计44所学校(幼儿园)进行了重点抽查。同时还检查了部分民办幼儿园。这次专项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了解学生老师、查看收费账目、调阅招录名单等形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三、取得的成效
从对重点抽查的学校和幼儿园的情况来看
(一)学校工作纪律与工作作风方面
1.各学校均有签到表及值班记录表,有请假记录,没发现迟到早退、旷工旷课现象。通过实地查看教师办公室没有发现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炒股票、聊天购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现象。2.通过座谈校长及教师,没有发现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工作日饮酒、漠视群众诉求吃拿卡要等行为。3.通过实地查看校长及教师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没有发现办公用房超标的现象。4.通过查看档案材料,即:“一问责八清理”、“官本位、官老大”、“监督执法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材料,各种材料能够按类规整,内容齐全。
(二)学校教育收费均能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全区各校建立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1.义务教育阶段能够严格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没发现择校乱收费情况。2.高中教育阶段严格按照市局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招生,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没有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3.幼儿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物价局的收费规定,没发现向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各学校在公示栏公示了市局教辅征订目录,并且都存有学生、学生家长签字的教辅征订告家长书及学校代购书。
(五)推进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区各学校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度。各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意见箱、公开电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学校收费能够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在校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向学生家长出具教育收费明白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各级各类教育资助金(含中职、普高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学前教育资助等) 发放到位,资料齐全,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到位。各学校(幼儿园)按要求制定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橱窗,并公示于学校(幼儿园)显著位置。学校(幼儿园)均制定了资助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建立了“精准助学”工作机制和流程,受资助学生档案资料保存完整。不存在以虚假信息骗取资助经费、虚报冒领套取教育资助资金的问题,也不存在贪污挪用和权力寻租问题。
(七)学校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了学校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危化品库、围墙内外、校园周边等;并对学校三防、消防、食品、校车等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立即整改到位,确保学校、幼儿园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四、存在问题
1、个别学校公示栏悬挂位置不明显,没有充分起到公示的作用。
2、个别学校“象牙塔”平台未及时升级;
规范办学行为牵涉千家万户,关系到学校声誉和形象,是一项事关民心的重要工作,更是一项长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