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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卫生健康局(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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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在2019年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石家庄市栾城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栾办字(2019〕21号)的基础上、强化以下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领导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指导各乡镇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做好疾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并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二)负责全区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负责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三)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全区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科研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调整有关内设机构职责
(一)将疾病防控与法制监督股(应急办)主要职责调整为:1.组织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牵头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拟订全区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管理全区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接种服务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组织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拟订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区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
2.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3.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和疾病预防控制方面地方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拟订卫生健康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和疾病预防控制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4.负责全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负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负责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承担全区传染病应急体系、能力、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传染病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做好疾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并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5.负责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组织对全区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负责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查处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配合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二)医政药政股(中医股)增加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工作职责,不再承担组织实施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行风建设政策、规范标准职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14:30-17:30)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惠源路25号
联系方式:0311-88031354
负责人:刘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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