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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投资促进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投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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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栾城区投资促进局机构职能

(一)负责拟订招商引资、内外资投资管理经济协作、开发区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投资促进政策,贯彻落实投资促进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建立投资促进工作体系、工作机制,对利用国内外资金和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发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

(三)负责促进资金、技术、人才、项目引进和产业对接,争取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

(四)负责投资环境营销和宣传推广,负责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包装、推介;负责国(境)内外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工作,建立投资促进工作平台和信息网络;负责对国(境)内外重要招商项目的谋划、包装、发布、推介工作,建立项目库。

(五)负责国(境)内外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的谋划、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组织专业性、行业性投资促进活动;指导协调开发区(园区)开展招商活动。

(六)负责与国(境)内外大集团、大企业合作及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选址、流转的统筹和协调,规范招商引资产业布局和秩序,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负责利用国内外资金项目洽谈、签约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负责签约项目的履约落实。

(七)负责对国(境)内外重要客户的联络拓展、重要团组和客户来访考察、洽谈的组织。

(八)组织和促进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中介招商、专业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制订并落实奖励政策;加强招商引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引进央企资金、项目及各项合作,促进合作项目建设,负责为央企服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建设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引进资金到位统计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区域间资金、项目、人才、科研成果及产业合作工作,开展与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负责有关科研合作开发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开发区(园区)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园区)升级、扩区工作,指导开发区(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和体制、机制创新,负责对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调度和绩效评估、考核认定工作。

(十区投促局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投资促进局负责指导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指导、监管、检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权限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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