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组织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进全区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政策措施。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工业系统名牌战略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全区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投资方向;负责提出国家和省、市、区财政性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的意见。
四、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优化;拟订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创业辅导机构和辅导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五、编制区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先进适用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贯彻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等产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区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指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六、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等行业的组织协调责任;贯彻执行国和省、市、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和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任务目标并监督实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建设。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人才相关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利用外资工作。
九、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区科技保密工作;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用电监测;发挥工业相关行业协会纽带作用,加强对行业、企业发展态势的把握。
十二、负责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三、作为区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和专营执法管理。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劳动人事、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机关财务、食堂管理、单位规章制度、机要、保密、档案、老干部服务、后勤服务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综合治理、普法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及工青妇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政务信息、日常资料撰写上报。负责工业经济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企业减负工作。
高新技术发展股:负责工业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牵头组织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评审;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孵化器等认定的组织、审查与推荐工作;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示范;贯彻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项目,组织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负责院士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科技人才的申报推荐管理工作;承接省市对口部门工作。
农村科技股。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及农业科技推广、技术培训的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和管理,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指导技术市场规范和发展;统筹推进科普工作,拟定科技普及工作规划;承接省市对口部门工作。
经济运行股。负责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和省市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管理,提出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和管理;指导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应用及推动工业企业品牌战略及新能源产业工作。
工业技改和信息化股。负责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及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全区工业技改项目、投资、质量管理及统计。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进工业企业两化融合,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提出信息化专项资金安排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政务公开信息上报上传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危房整治、企业搬迁、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及资源综合利用、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应急预案及系统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14:30-17:30)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泰安街60号
联系方式:0311-88031248
负责人:高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