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向区政府领导提供信息服务,为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部署和指导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负责区政府各种会议、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做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三、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电的起草、审核把关和政府机关的文书处理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机关的人事关系、档案、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五、负责组织区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总结、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
六、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解决乡镇人民政府与区政府部门间工作中的争议和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七、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请示、报告的承办工作。
八、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区政府重要文件、区政府会议议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和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
九、负责区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调领导组织处理有关重要突发事件、重大灾情和重大事故。
十、负责信息收集、选编、提供、反馈工作;负责区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及相关政府系统信息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区级及上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人民群众通过区政府公开电话等渠道反映的各类问题的承办落实工作。
十二、负责政务接待、外事、金融证券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
秘书股。负责值班、信访接待及来人来访以及公文收发、登记、传递、归档、密级文件的取消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各类会议的审核报批、上传下达、会务和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办公室印章的使用、管理和区政府各部门刻制、启用印章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机关人事关系管理工作。
综合一股。为区政府主要领导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区政府主要领导文稿起草、批件、调查研究和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反馈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等有关会议的记录、纪要整理等工作。承办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二股。为区政府领导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文稿起草、批件、调查研究、有关活动组织协调、公务出访保障和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反馈等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专题会议等有关会议的记录、纪要整理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修、把关和印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事股。负责全区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区级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年度计划和报审工作;负责全区因公出访事项的审核与管理工作;负责重要外宾来访邀请报批手续,组织接待来访重要外宾人员;组织指导涉外政策、礼仪、纪律的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完成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股。负责区政府各种会议的后勤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日常办公用品配备。负责机关基建维修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其他后勤事务管理。负责车辆管理,指导司机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搞好车辆保养和节能降耗。
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调研股)。负责全区政务公开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负责全区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协调、督促全区落实各项公开制度和工作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向省市政府报送、反馈重要信息。对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进行指导、考评。组织编撰《政府快报》、《工作调研》等政务内刊。
金融管理股。统筹协调辖区内金融相关工作,拟订金融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各类金融机构,组织协调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协调组织辖区内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做好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依法查处金融领域有关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非公金融企业党的建设有关工作,完成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政府督查股。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对上级政府重要文件、重要批示件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情况。督促检查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区政府重要会议、常务会议、区长议事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向上级机关和区政府领导报告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协调、指导和考评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健全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网络。负责区级及上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区政府公开电话办公室。负责受理、协调人民群众通过市民服务热线(12345)和政府公开电话反映的有关问题、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督办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解决政府公开电话反映的问题和承办市政府市民热线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14:30-17:30)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栾武路9号
联系方式:0311-85503993
负责人:段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