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栾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切实为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法治建设、党内法规、全面从严治党等专题法治网络培训,提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把政府决策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的责任制。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构建权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栾城区2024年要素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优化栾城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项目建设“挂图作战”“四证齐发”模式,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开设信用服务专区,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开通重点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为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在区数政局设立“跨省通办”窗口,优化多地联动机制。
(三)践行法律责任,维护司法权威。积极发挥司法机关的监督、支持和保护作用,政府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2024年至今,区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24件,办结1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生效裁判文书执行率均达到100%。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7件,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安全、公共安全、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进一步实现法定领域全覆盖、办案结构更均衡。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政府决策水平稳步提高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促进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将6项行政决策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力度。2024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常务会议题以及其它文件共15件,出具审查意见20余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结果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和调配公职律师,实现区直部门和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发挥律师作用,将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确保政府的每一项决策科学、合法、依规。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切实用好执法证“年检”培训。在2024年执法证年检培训考试中,首次启用人脸识别功能,并在年检培训后组织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103名,已持证人员174名参加线下考试,确保执法人员体现真实水平,提高法律素养。二是创新行政执法培训方式。开设2024年乡镇执法人员线上培训专班,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可以自由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培训率达100%,保障培训效果。三是开展执法培训“进机关”系列活动。针对行政执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将课堂搬到执法机关,针对重点执法领域进行单独授课,弥补执法短板。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在食品安全领域,查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案件70起,罚没金额80.66万元。发布食品“三小”红黑榜10期,完成食品抽检1083批次,合格率98.15%,问题处置率100%;在交通运输领域,对国省干线公路落地牌匾、占道经营、摆摊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占道经营60处、落地牌匾46处、非交通标志22余块。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568辆,卸载货物16171.94吨,约谈运输企业16家;在医疗卫生领域,开展行政检查840余次,检查单位600余家,办理案件28起,罚款总额4.8万元。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接到欠薪线索4800余条,为3100余名劳动者发放工资6900余万元,办结率98%以上,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裁决101起,调解43起,结案率达95%以上。
(三)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形式。一是公开群众监督窗口。各单位公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方便群众进行监督。二是增设企业监督渠道。设立12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可及时反馈涉企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问题,方便群众对执法活动进行投诉举报。三是加强监督平台协作。市司法局建立了“石家庄市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数据分析平台”,精准归集12345热线中反馈的行政执法相关问题,并将数据发送至各区县司法局,由各司法局督促整改并完成反馈,完善了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线索汇集统筹机制,拓宽了行政执法监督渠道。
(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体系。在司法局机关内部增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并内部调剂2名政法专项编制负责从事执法监督工作,充实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各乡镇司法所加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室牌子,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另外,我区25个行政执法部门内部均设有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协调机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
五、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工作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复议为民理念,突出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2024年,栾城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7件,受理184件,较上年同比上升223%,已审结176件,其中调解终止50件,调解率为28.4%,确认违法、撤销、责令履行22件,纠错率为13%。因复议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3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高达98%,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二)人民调解工作成效突显。栾城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人民调解工作取得进一步突破。2024年我区1名调解员被评为全省金牌调解员。全年共受理矛盾纠纷1178件,调解成功1142件,调解成功率97%。
(三)法律援助工作持续深化。深化法律援助工作,落实法律援助“提质扩面”行动。截至目前,栾城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56件,其中,通知类案件98件,申请类案件295件,法律帮助案件263件,解答法律咨询4100余人次,收到群众感谢锦旗4面,不断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人民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八五”普法规划有力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和“法律九进”,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25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册8000余册,累计受教育群众达6万余人,人民法律素养显著提升。
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权力规范行使
(一)拓宽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渠道。2024年,共承办省人大建议25件、市人大建议12件、区人大建议88件;接收省政协提案4件、市政协提案8件、区政协提案68件,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效能。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公开政务信息。截至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开(更新)政务信息1300余条,依申请公开36条,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印发《关于抽查检查各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履约情况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招投标程序。建立政府机构失信问题督办台账,在市级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布政务失信投诉渠道,持续开展政务失信排查整治,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下一步,栾城区将继续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科学民主决策,构建职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提升。
一是始终抓住“关键少数”。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学法、用法制度重要内容,切实提升“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引领行政执法“绝大多数”严格依法行政。
二是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以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为抓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对行政执法工作实现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做好乡镇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对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效能监督,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四是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继续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扩大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持续开展“法律惠民生”系列活动。加大法律援助“提质扩面”行动范围,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思维定纷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