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发〔2017〕22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石发〔2018〕1号)、区委、区政府《石家庄市栾城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石栾发〔2018〕7号)和区应急局《石家庄市栾城区安全生产领导包联责任制》(石栾安委会〔2018〕5号)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现将栾城区柳林屯乡安全生产领导包联责任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 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工作报告内容,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三) 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四) 把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并进行公示,每半年对清单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公布并报区安委会备案;
(五) 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规定,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原则,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督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六) 明确乡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机构站所,选拔使用敢于担当、实绩突出、责任心强的优秀干部,配置与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变化,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机构站所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管执法队伍;
(七) 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考核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八) 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在主流媒体和各类信息传播载体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学习内容和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九) 支持和配合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二、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乡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 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相关建设计划;
(三) 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例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 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五) 建立健全本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明确本乡年度安全生产控制和管理目标,组织签订责任书并严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六) 制定各内设机构、职能站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七) 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乡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八) 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把安全生产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环节,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实行企业、公共区域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落实高危项目审批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清单管理机制;
(九) 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本乡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站所,制定监管制度,实施动态化监管,依法领导、组织和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配合调查处理;
(十) 领导本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督查、暗查暗访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三、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对本乡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其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 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乡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 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本乡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三) 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考核、督查、暗查暗访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 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和联合整治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及配合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六)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四、党委有关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等方面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分管范围、机构站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乡其他党政领导干部参照分管负责人工作模式对分管范围、机构站所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其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 组织分管责任范围、机构站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乡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 组织分管责任范围、机构站所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 指导分管责任范围、机构站所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建设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科技(创新)推广、产业政策、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 统筹推进分管范围、机构站所安全生产工作,每月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机构站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 组织开展分管范围、机构站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
(六) 每年向本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范围、机构站所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附件一
党政班子成员分包村、站所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分管工作 |
1 |
王洪波 |
党委书记 |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
2 |
马国辉 |
政府乡长 |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
3 |
王亚宁 |
人大主席 |
负责人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自然规划、住房建设、林业工作,分管执法队和自然资源办公室。 |
4 |
申荣川 |
四级调研员 |
负责卫生健康工作。 |
5 |
陈立立 |
二级主任科员 |
分管机关事务管理、信访工作。 |
6 |
祝斌海 |
二级主任科员 |
分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
7 |
郭彦斌 |
二级主任科员 |
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 |
8 |
张红蕊 |
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负责综治、政法、司法工作,分管综治办、司法所、政协、财政所、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发展改革、招商引资各项工作。 |
9 |
白海宁 |
纪委书记兼监察办主任 |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整顿工作,分管乡纪委(监察办公室)。 |
10 |
牛品 |
组织委员 |
负责党建、组织、老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考核迎检和村级考核工作,负责乡大督查工作,负责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党建办、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
11 |
郭建锋 |
宣传委员 |
负责信息宣传、意识形态、文化教育、广电新闻出版、文物保护、网络舆情、文化站、“双创”工作。分管宣传办、文化站。 |
12 |
王勇博 |
武装部长 |
负责乡人民武装工作,分管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厕、农经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
13 |
于学磊 |
副乡长 |
分管农业、农机、农技、水利、畜牧、农开办、“双代”工作。 |
14 |
张佳琪 |
副乡长 |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三禁、安全生产、统计工作, 分管生态环境所、应急管理办、统计站。 |
15 |
贾越 |
林屯乡派出所所长、四级警长兼任副乡长 |
协助陈立立同志抓好信访稳定工作、协助王亚宁同志抓好综合执法工作。 |
16 |
曹瑾 |
人大副主席 |
负责人大日常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民政、残联工作。 |
17 |
崔竞文 |
人大副主席 |
负责人大日常工作,负责社保、就业服务工作,协助申荣川同志抓疫情防控工作,联系乡卫生院。 |
18 |
梁国强 |
乡长助理 |
分管北五里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
19 |
刘海峰 |
乡长助理 |
协助人大主席王亚宁同志抓好综合执法工作,分管项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