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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区教育局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2021年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2021年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检查准备。
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8日
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
2021年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区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制定本次抽查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2至11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随机抽查依照《栾城区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版),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抽查:
(一)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二) 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三) 学生资助工作检查(四) 民办学校事中事后监管(五) 特殊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六)学前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七)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监督检查(八)职业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九) 普通中小学学校管理和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抽查对象:2021年4月30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学校(幼儿园),按照5%比例抽取。
四、名单抽取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抽查由思政法制科牵头,成职教科、普教科、人事科、安全科、计财科做好联合抽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选派相关业务科室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法。
2.对学校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