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行政执法公示
>>事前公开
>>教育局
2021年栾城区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子项 | 事项类别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
1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 | 无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 《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十三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七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组织应急演练,制定应急预案等情况。 | 否 |
2 | 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 | 无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 实地检查 |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个人落实相关规定情况。 | 否 |
3 | 学生资助工作检查 | 无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实地检查 | 学生资助国家政策落实情况;国家和省级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等。 | 否 |
4 | 民办学校事中事后监管 | 无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河北省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办法》。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组织座谈等 | 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财务收费管理、安全管理、章程制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机构设置情况、依法办学情况、学籍注册、助学金免学费情况。 | 是 |
5 | 无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 《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十三条;《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第八条。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 | 随班就读学校工作的监督、落实情况。 | 否 | |
6 | 学前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 无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 | 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保育教育质量监管,办园条件、师资队伍等工作的监督、指导情况。 | 否 |
7 |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监督检查 | 无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七条。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 | 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督导评估。 | 否 |
8 | 职业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 无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一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六条。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 | 对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导评估。 | 否 |
9 | 普通中小学学校管理和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 | 无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试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 | 对全区普通中小学的校务、学生、教职工、教育教学、校园安全等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否 |
关于印发《2021年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中心学区、区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2021年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
2021年2月7日
2021年石家庄市栾城区教育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2021年石家庄市栾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栾双随机办〔2021〕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以机制建设为基础。不断完善监管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联合抽查实地核查工作制度、抽查实务培训制度,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牵引。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力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三)以抽查结果运用和共治共享为突破口。年度随机抽查占比不低于5%、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确保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后续监管和处理到位、联合惩戒到位,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完善“一单两库”。
把适用随机抽查的监管事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做到“应纳尽纳”。要结合监管重点,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及其抽查比例;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做到分类科学、标注统一,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二)深入推进联合抽查。
进一步理顺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确保内部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
(三)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
组织学习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等文件,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及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要突出抓好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不仅要加大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的报道力度,还要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增强其对监管部门工作的理解配合,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提高社会共治水平。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既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又要重点强化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满足抽查工作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