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9
石家庄市栾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8-18    来源:卫健局
【字体: 】    打印
 石家庄市栾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对卫健系统201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阳光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卫生健康工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推动我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3条,其中财政财务类6条、行政执法类12条、工作动态类11条、政策法规类4条。做到群众关注的医疗民生领域重大事项全部公开,不断提高卫生尽快工作透明度,提升群众知情权,2019年,我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而引发的涉诉涉访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4

5

 1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1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

50

5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工作开展宣传力度不够。工作进展迟缓,有时信息更新不及时,成效不明显。三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单明了,便于查找。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