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及时高效化解司法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明确行政应诉承办部门与行政应诉人员的职权和责任,完善行政应诉相应制度。
二、《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区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
三、目标任务
规范行政应诉行为,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降低行政应诉败诉率。
四、主要内容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办法》共30条,主要内容为:
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了制定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第三条至第十条规定了行政应诉案件的承办单位、法律文书的转送流程、应诉意见内容及诉讼答辩状的审批和提交流程。
第十一条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
第十四至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生效裁判的履行、司法建议书的反馈、卷宗归档要求和经费保障。
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办法施行时间及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