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栾城区区级重要物资储备
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为规范区级重要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区级重要储备物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及时有效发挥作用,提高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石家庄市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规(2022)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栾城区区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主要依据有:《石家庄市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规(2022)1号)。
三、征求意见和集体讨论情况
起草完成后,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2年8月10日印发征求意见的通知,经征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科工局、水利局、供销社等6部门的意见,均反馈无意见。征求意见后,我局法制机构对《石家庄市栾城区区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进行法制审核,认为此件符合制定程序,内容符合制定机关法定职责。法制初审后于2022年9月5日组织召开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区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事宜。经集体讨论,局班子全体成员一致同意通过该《管理办法》。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管理办法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及常务会审议印发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合理安排重要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全区重要物资储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