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栾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
政策解读
为健全栾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高栾城区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改善环境”的方针,规范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栾城区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增强综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预防和控制次生灾害的发生,保证栾城区公众的生命健康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破坏和社会影响,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幸福、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新栾城,特修订完成《石家庄市栾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审议稿)。
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评估一次(上版预案为2020年3月5日印发),2023年3月22日与河北诚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对栾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7月31日由编制方组织了评审会,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形成书面专家意见,依据专家意见对预案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二、编制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应对,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此版应急预案。
四、主要内容
《石家庄市栾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安全防护、后期工作、应急保障、奖励与责任追究、附则、附件附图等10大项31个小项的内容。
为建立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预案》对组织指挥体系进行了完善,对各自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使《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到强化。
五、征求意见情况
2月26日向区气象局、市公安局栾城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等36个单位征求意见,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人利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建局提出了修改意见,其他单位均反馈“无意见”,我局也已根据各单位意见对预案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