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栾城区火灾事故处置应急
联动细则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火灾事故的风险和复杂性也在不断上升。为了提高火灾事故的应对效率,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将2020年6月经区政府同意印发的《石家庄市栾城区处置火灾事故应急联动预案细则》进行修订,形成了《石家庄市栾城区火灾事故处置应急联动细则(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
二、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
为进一步细化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石家庄市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石家庄市栾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起草了《修订稿》,并于2024年2月底向各相关部门书面征求修改意见或建议。意见征求过程中,区应急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等24个部门反馈无意见;区住建局1个部门通过电话反馈修改意见或建议1项。
区消防救援大队逐项进行了研究核实并就争议项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研究沟通,经沟通该1项建议或意见已全部进行重新修订,并形成了《修订稿》。
三、主要内容
《修订稿》详细规定了25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列明了各部门应履行的责任,为不断完善全区应急救援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主要修改内容为:
(一)在指挥机构及职责中,增加了常务副总指挥为常务副区长,和具体的成员单位。
总指挥部职责中,第一条负责全区火灾事故预案修订和应急处置工作改为负责全区火灾事故细则修订和应急处置工作。第三条统一调度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保障资源改为统一协调调度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和灭火扑救保障资源。第七条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改为根据火灾情况确定是否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根据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用正确的处置措施,严密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改为负责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灭火救援现场区领导到场前的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根据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应急救援相关预案,采用正确的处置措施,区消防指挥中心按指挥部命令及时调动区各联动部门严密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火灾造成的不良影响。
宣传部:负责收集信息和资料,改为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搜集火灾舆情并处理舆情。
财政局:统筹安排各类应急救援日常准备和应急状态时的资金。改为统筹安排各类火灾的日常准备和应急状态时的急需资金。
气象局:向现场指挥部提供有关气象信息,改为向灭火指挥部提供有关气象信息。
城管大队:调度环卫酒水车和绿化车对火灾现场消防车辆进行供水,改为城管局:根据通知及时调度环卫洒水车和绿化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供水。
供电公司:按照总指挥部的要求,改为接到通知后按照灭火指挥部的要求。
燃气公司:承担城市天然气基础设施维护、事故应急抢修;改为接到通知后按照灭火指挥部要求承担天然气、事故应急抢修。等修改了各部门职责,在此不做赘述。
新增响应等级调整
新增现场处置
新增保全证据
新增细则管理
四、责任落实
文件通过后,各部门要以《石家庄市栾城区火灾事故处置应急联动细则》中具体工作职责为指导,从单位内部责任分工着手,抓紧完善各部门的处置火灾事故应急联动预案,细化分解责任,将具体工作职责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全区应急救援体系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