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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石家庄市栾城区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4 18:42 来源:区政府办 【字体: 打印

石家庄市栾城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石家庄市栾城区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石家庄市栾城区应急局编制起草了《石家庄市栾城区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的文件,拟对全区应急救援队伍运行管理予以规范,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为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和水平,区应急局在2019年制定了专门的《石家庄市栾城区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试行)》,用于指导我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和调度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与此同时,旧版文件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与我区现有的工作实际不太相符,存在一定的短板和漏洞,因此,我局根据上级近两年来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举措,结合我区实际,在旧版文件基础上进行了重新修订,形成了新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指导和规制全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起草的主要依据

文件起草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

三、征求意见和局内部法制审核以及集体讨论情况

起草完成后,区安委办于39日印发征求意见的通知,向涉及到30家单位征求意见,其中,卫健局、人武部、科工局三个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过沟通后予以采纳。其他部门均对管理办法文件无意见。征求意见后,我局法制机构对《协调运行办法》进行法制审核,认为此件符合制定程序,内容符合制定机关法定职责。法制初审后我局于2022426日组织召开局党委会,研究讨论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事宜。经集体讨论,局班子全体成员一致同意通过该《办法》。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运行办法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及常务会审议印发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运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应急救援队伍人员,配备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制定应急救援队伍各项工作制度并落实,确保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