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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19 14:45 来源:区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关于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十二五”及“十三五”期间我区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完成了省市下达我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分配管理任务,共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256套,其中集中新建公租房1144套,在商品房中配建112套。发放廉租房货币补贴8户。
    2021年12月3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要求我区在十四五期间新增(含新建、改造、改建、盘活)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计划主要通过商品房中配建、承担市租赁房建设试点任务、盘活存量房源等方式实施保障房建设。
    2021年我区完成商品房配建的保障房分配共计461套,目前我区在建将于十四五期间完成分配的商品房配建保障房共计1494套,承担市租赁房试点建设任务的四个项目谋划建设租赁房2734套(见附表),剩余任务将通过盘活市场房源方式完成(2021年盘活82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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